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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缘的;他要犯罪,为的是来悔改和享受忏悔的快乐。
我不想讨论这样的越轨行为有几分可以公正地归罪于基督教的问题,但是我要承认我和尼采有同感,认为杜思退也夫斯基的意气消沉是可鄙的。
我也觉得,某种高洁和自豪,甚至某类的自以为是,都是最优良的品格中的要素;根源在于恐惧的美德没一件是大可赞赏的。
圣贤有两种:生来的圣贤和出于恐惧的圣贤。
生来的圣贤对人类有一种自发的爱;他行好事是因为行好事使他幸福。
反之,出于恐惧的圣贤像只因为有警察才不干偷窃的人一样,假使没有地狱的火或他人的报复的想法约束着他就会作恶。
尼采只能想象第二种圣贤;由于他心中充满恐惧和憎恨,所以对人类自发的爱在他看来是不可能有的。
他从来没有设想过有一种人,虽然具有超人的大无畏和倔强的自尊心,还是不加给人痛苦,因为他没有这样做的愿望。
有谁会认为林肯采取他那种做法是由于害怕地狱吗?然而在尼采看来林肯是下贱的,拿破仑大大了不起。
还需要考察一下尼采所提出的主要伦理问题,即:我们的伦理应当是贵族式的呢?或者在某种意义上应当把一切人同样看待呢?这个问题照我刚才这样的提法,是一个意义不很明了的问题,所以显然第一步是要把问题弄明确一些。
我们首先务必把贵族式的伦理和贵族式的政治理论区别开。
信奉边沁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的人抱有民主的伦理思想,但是他也许认为贵族式的政体最能促进一般人的幸福。
这不是尼采的见解。
他认为平常人的幸福并不是善本身的一部分。
本身就是善的或是恶的事情全都只存在于少数优越者方面;其余人遭遇的事是无足轻重的。
以下的问题是:少数优越者怎样下定义?实际上,这种人向来通常是战胜的氏族或世袭贵族,而贵族至少从理论上讲向来通常是战胜的氏族的后裔。
我想尼采是会接受这个定义的。
“没有好的出身就不可能有道德”
,他这样告诉我们。
他说贵族阶级最初总是野蛮人,但是人类的每一步向上都起因于贵族社会。
不明白尼采把贵族的优越性看成先天的呢还是教育和环境造成的。
如果是后者,那么把其他人排除在照假定说来他们同样有资格具备的有利条件之外,很难有道理可讲。
所以我假定他认为战胜的贵族及其后裔比受他们统治的人在生物学上优越,就像人比家畜优越一样,不过程度较差罢了。
“在生物学上优越”
要指什么意思呢?在解释尼采时,意思是指属于优越氏族的个人及其后裔在尼采讲的“高贵”
的意义上更有可能是“高贵”
的:他们会有较多的意志力量、较多的勇气、较多的权力冲动、较少的同情心、较少的恐惧、较少的温柔。
我们现在可以叙述一下尼采的伦理。
我想以下的话是对他的伦理的公正的剖析。
战争的胜利者及其后裔通常比败北者在生物学上优越。
所以由他们掌握全权、完全为他们自己的利益去处理事务是要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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