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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
故事里又总是说小狗长得飞快:用碗喂它,它就长得碗那样大;用钵喂它,它就长得钵那样大;用盆喂它,它就长得盆那样大。
我家养的“毛利”
,虽然后来长成了三四十千克重的大狗,但北秋田人送来给我养时,它小得能放在一只手掌中。
我当然懂得送者的好心:养狗最好是从狗尚混沌无知的婴儿时养起,体验、享受全过程。
当我把它放在装橘子的纸箱中,用布包着带回来时,家人几乎没有谁认为它是只小狗。
这么小的狗,怎么才能养大呢?我还在苦思良策呢,它自己却很快就长大了。
它的快速成长出于天性,只不过主人未曾留心罢了。
毛利总喜欢进到屋里来,此点颇让我惊奇。
它在夜里常常叫唤,令人怜爱;可当你把门打开一点儿出去看时,它并不凑到你身边来,而是一闪身就进了正屋,在屋里逡巡走动。
我家铺的地板较低,与土质的玄关高度相差不大。
尽管为它在玄关特备了卧室,但它从来不老实地待在那儿,仍然不停地在正屋四下走动。
这样的习惯,在它的农村故乡是不可想象的,所以起初我感到不可思议。
后来一想,它不过是由着性子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它站在鞋箱上总往墙上爬,我好几次把它撵下鞋箱,它仍是不屈不挠地非爬上鞋箱不可。
如果你硬要阻拦,它就会“呜呜”
直叫,并回过头来盯着你看,脸上明显露出生气的神情。
它还有一个怪癖,也许是来我家后才有的,就是它很讨厌被人抚摸脊背。
早在幼年时,就多次因为脊背被抚摸而生气。
你轻敲它的头时,它甚为受用,眼睛快活地眯成一条缝。
可是如果你把手向它颈后延伸一些,就犯忌了:它立刻后退,并且龇牙咧嘴做咬人状。
它刚来我家时,身上有许多跳蚤,我们曾按住它,往它身上涂过一次今津的杀虫粉。
倘若是人,因为明白这样做的必要,自然宁愿忍受一时的不快;但对它来说,这只是一场难受的刺激而已。
又因为它的嗅觉特别灵敏,所以它所感受到的痛苦,应该比挨了一顿打还要严重。
在我的记忆里,开始涂杀虫粉时,有些扬起来的粉似乎钻进了它的眼睛和鼻子里,想来这个经历与它怪癖的形成不无关系。
后来它的这个怪癖越发严重,甚至只要有人绕到它背后,它就会警惕起来。
它这样敏感,我以为亦体现了其酷爱自由的天性。
邻居们养的那些狗每天早晨都能享受淋浴,当我看到它们“色男”
似的经过我家门前时,就会产生一些对毛利的歉意。
毛利身体搞脏时,就只是自己舔舔,当然没有那些“色男”
干净,所以更被人当作无主的村狗而饱受歧视。
虽然现在再来赞美它的毛色已经太晚了,但还是将有作无说几句吧。
它的皮毛是深而亮的黄褐色,被当地人称作柿色,更确切地说,它酷似熟柿子的颜色;而嘴的周围、足爪及尾尖,则是醒目的白色。
只是在幼年两三个月大时,曾出现过掺有黑色的灰色,这在东北地区被称作芝麻色。
大约在仲春时节,它的毛色渐渐变红了,但不知什么原因,腰部附近有块毛色却始终未变。
此事让我觉得蹊跷,并放心不下,担心会发生什么。
就在我想这想那之时,毛利一生中最大的灾难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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