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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哀愁,什么夜色,都飞到九霄云外去了,连靠过的石栏也不再放在心里。
而且这还是现在的话,那时呢,回想起来,是连不将石栏放在心里的事也没有想到的。
仍是不假思索地走进房里去,坐在一把唯一的半躺椅——躺不直的藤椅子——上,抚摩着蚊喙的伤,直到它由痛转痒,渐渐肿成一个小疙瘩。
我也就从抚摩转成搔,掐,直到它由痒转痛,比较地能够打熬。
此后的结果就更不高明了,往往是坐在电灯下吃柚子。
虽然不过是蚊子的一叮,总是本身上的事来得切实。
能不写自然更快活,倘非写不可,我想,也只能写一些这类小事情,而还万不能写得正如那一天所身受的显明深切。
而况千叮万叮,而况一刀一枪,那是写不出来的。
尼采爱看血写的书。
但我想,血写的文章,怕未必有罢。
文章总是墨写的,血写的倒不过是血迹。
它比文章自然更惊心动魄,更直截分明,然而容易变色,容易消磨。
这一点,就要任凭文学逞能,恰如冢中的白骨,往古来今,总要以它的永久来傲视少女颊上的轻红似的。
能不写自然更快活,倘非写不可,我想,就是随便写写罢,横竖也只能如此。
这些都应该和时光一同消逝,假使会比血迹永远鲜活,也只足证明文人是侥幸者,是乖角儿。
但真的血写的书,当然不在此例。
当我这样想的时候,便觉得“写什么”
倒也不成什么问题了。
“怎样写”
的问题,我是一向未曾想到的。
初知道世界上有着这么一个问题,还不过两星期之前。
那时偶然上街,偶然走进丁卜书店去,偶然看见一叠《这样做》,便买取了一本。
这是一种期刊,封面上画着一个骑马的少年兵士。
我一向有一种偏见,凡书面上画着这样的兵士和手捏铁锄的农工的刊物,是不大去涉略的,因为我总疑心它是宣传品。
发抒自己的意见,结果弄成带些宣传气味了的伊孛生等辈的作品,我看了倒并不发烦。
但对于先有了“宣传”
两个大字的题目,然后发出议论来的文艺作品,却总有些格格不入,那不能直吞下去的模样,就和雒诵教训文学的时候相同。
但这《这样做》却又有些特别,因为我还记得日报上曾经说过,是和我有关系的。
也是凡事切己,则格外关心的一例罢,我便再不怕书面上的骑马的英雄,将它买来了。
回来后一检查剪存的旧报,还在的,日子是三月七日,可惜没有注明报纸的名目,但不是《民国日报》,便是《国民新闻》,因为我那时所看的只有这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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