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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南的回答十年如一日:“你好看。”
“真的?”
“真的。”
一个人喜欢你,是因为你长得漂亮,听起来真肤浅,可方庭还是美滋滋。
她长痘,脸上冒油光,平凡如你我她,可夏南睁眼睛说瞎话,她照样得意地笑纳。
哪怕全世界都说她是麻子脸身高一米三八有张阔嘴巴,只要他说她美貌,她就抖得不可一世。
小时候,她老嫌他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变得很迷信他,他说什么,她都信。
他指鹿为马,她就说,我们杀了它,吃鹿肉吧,烤着吃;他指桑骂槐,她就说,你爬上去摘朵槐花给我好吗。
在夏南身边,她根本不用思考,把思维空出来,用他填得满满当当,全心全意满脑袋。
认识了那样久,要好了那样久,方庭从不怀疑将来她会嫁给夏南。
被他带着玩,当个大米虫,胸无大志,不思进取,做一份蒙混过关的工作,下班逛街做美容,打点小麻将,有人照顾,有人承担,过寄生虫的日子。
这一年,方庭十六岁,夏南十七岁。
5.
大三冬天,方庭迷上了一种梅酒,是在路边的小摊买到的。
不是出名的牌子,滋味却很好,清冽爽口,瓶底卧了一颗金色话梅,搁得越久越入味,又酸,又甜,又不太酸,又不太甜。
她总爱在夜晚提瓶酒去操场尽头喝。
那儿有成排的木棉,像记忆中的七街,绿树流水,鸟兽安乐。
风很凉,酒很好味,方庭很惘然,像在水中穿行。
惘然的人醉得快,抱着空酒瓶仰面躺倒,星子澄明得像要自天际掉落。
许久后,似乎有脚步声过来了,青草沙沙响,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爸,这儿有人!”
方庭就这么认识了吴晓桐,他念研二,学的是很冷僻的学科,专门研究古脊椎动物。
那天他陪父亲到操场寻找名为“绿云散”
的野草,无意救起了一个酒鬼。
也许是他的专业特别,令方庭想起夏南,当吴晓桐请她吃了几顿饭,表达了喜欢她的意思,她也就应承了,和他慢慢交往。
吴晓桐家就住在校园内,他母亲过世得早,父亲是这所大学的教授,教生物学,在校外一家公司做营养顾问,收入很过得去。
老爷子很健谈,业余爱好是下围棋,爱看中央台的探索节目,收藏了很多酒,书柜里不摆书,装的全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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