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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再是1998年横冲直撞小狮子般无知无畏的女孩了,我穿细高跟凉鞋,小吊带衫,七分裤,可伟子仍一眼认出我,如同我一眼认出他那样。
他急匆匆地挤过来,大声喊着我的外号。
他还是叫我火龙果。
当年我就是这么个张牙舞爪的女生,仗着青春,怎样装扮都不难看,运动会当天,上衣是红色,裤装是紫色,脚上是嫩绿色的球鞋,像个挤在一小则笑话里的错别字,一目了然,让他在那么多人中,笔直迅速准确地奔向我。
他问:“火龙果,你好吗?”
“那你呢,在上海哪家饭店做事?”
他摇头,指一指那两名女子:“我刚回国,和两个妻子才安顿下来,打算在上海开一家饭店,先考察考察再说。”
我和宋凯同时瞪大双眼,伟子慢慢地解释给我们听,那年他来到上海,资历太浅,不得不在饭店做了两年的配菜工,没有获得亲自掌勺的机会,之后趁着一次劳务输出去了越南,才实现了做厨师的心愿。
那边华人众多,中餐馆的生意很好,他做得顺手,后来就入了越南籍,老板的双胞胎女儿都倾慕着他,他索性两个都娶了回来。
越南是有一夫多妻的传统的,说话间,女子转过面容,确实是异族人的五官,皮肤微黑,眼睛清亮,伟子朝她们招手示意:“越南人很有意思,大老婆叫做大米饭,二老婆叫做面条。
你看,粮食对他们多么重要。”
F.
伟子,粮食多么重要,你呢。
你站在我十六岁的傍晚里,在明亮的厨房里,俯身对我说,其实爱情微不足道。
也许爱情的确微不足道,只要你在我身旁就好。
可我完全没有想过这场寻找的结局如此荒谬,像在阅读博尔赫斯的小说,英雄喝完马黛茶,在去做大事的路上,被隔壁小流氓的走火枪打死了。
我把伟子的手机号码揣在手袋里,和宋凯并肩出了超市。
一切都荒唐得不可言说,仿佛是和即将诀别的爱人跳了一支慢四,背景音乐却是《友谊地久天长》。
想起某位作家说的,廿年一觉他妈的梦,忍不住想笑,但又忍不住想哭。
可最后,我不过是面无表情地踏着满地烟灰继续走路。
伟子,爱情的确微不足道,却令我失神苦恼。
你说不喜欢半途而废,如今我必须要放弃了,因为世事已非中途,路,走到了尽头。
那好吧,你可畅游异国,我也必可再找寄托,放心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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