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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制,万户千户死阵者,子孙袭职,死于病者降一等。
后来不论大小及身故的原因,一概袭职。
所以元朝的军官,可视为一个特殊阶级。
世祖和二三大臣定计:使宗王分镇边徼及襟喉之地。
河、洛、山东,是他们所视为腹心之地,用蒙古军、探马赤军戍守。
江南则用汉军及新附军,但其列城,亦有用万户、千户、百户戍守的。
元朝的兵籍,汉人是不许阅看的。
所以占据中国近百年,无人知其兵数。
观其屯戍之制,是很有深心的。
但到后来,其人亦都入洪炉而俱化。
末叶兵起时,宗王和世袭的军官,并不能护卫他。
元朝以异族入据中国,此等猜防之法,固然无怪其然。
明朝以本族人做本族的皇帝,却亦暗袭其法,那就很为无谓了。
明制:以五千六百人为卫。
一千一百一十二人为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为百户所(什伍之长,历代都即在其什伍之人数内,明朝则在其外。
每一百户所,有总旗二人,小旗十人,所以共为一百一十二人)。
卫设都指挥使,隶属于五军都督府。
兵的来路有三种:第一种从征,是开国时固有的兵。
第二种归附,是敌国兵投降的。
第三种谪发,则是刑法上罚令当兵的,俗话谓之“充军”
。
从征和归附,固然是世代为兵,谪发亦然。
身死之后,要调其继承人,继承人绝掉,还要调其亲族去补充的,谓之“句丁”
。
这明是以元朝的兵籍法为本,而加以补充的。
五军都督府,多用明初勋臣的子孙,也是模仿元朝军官世袭之制。
治天下不可以有私心。
有私心,要把一群人团结为一党,互相护卫,以把持天下的权利,其结果,总是要自受其害的。
军官世袭之制,后来腐败到无可挽救,即其一端。
金朝和元朝,都是异族,他们社会进化的程度本浅,离封建之世未远,猛安谋克和万户千户百户,要行世袭之制,还无怪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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