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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管你是在某个“事件”
中买地,或是在正式宣战的情况下买地,死了就是死了,程度没有差别。
可是说实话,对于战争,军人不会比平民注意得更多,除了他自己参与的那一小块,而且只是当时那几天。
其余的时间,他更关心的是睡觉时间、士官们各种怪异的行为,以及在正餐时间外,有没有机会哄骗厨子弄些点心吃。
然而,“小猫”
史密斯、詹金斯和我在月球基地加入他们时,“威利的野猫”
里的每个人都至少参加过一次战斗空降——他们是真正的军人,我们还不算。
这一点,我们倒是看得很清楚——至少我是。
而且,领教过新训教官的刻意惊吓之后,部队里的中士与下士都好相处得令人惊奇。
经过一小段时间才会发现,这种相对温和的对待,只是意味着我们是无名小卒,不怎么值得费唇舌修理,直到我们参加空降——真正的空降——证明我们也许有可能取代在作战中买地的“野猫”
,我们现在睡的就是那些人的铺位。
让我告诉你,我当时有多稚嫩。
福吉谷号还在月球基地的时候,我碰巧遇见我的分队长,他穿着军礼服,打扮得整齐漂亮,正准备出去走走。
一个小巧的耳环别在他的左耳垂上。
一颗很小的金骷髅头,做工精致,下方不是传统海盗旗两根骨头交叉的图案,而是一整串小小的金骨,小到几乎看不见。
在家的时候,每当我出门约会,总是戴耳环及其他珠宝饰品——我有几个漂亮的夹式耳饰,镶着像我小指尖那么大的红宝石,是我外曾祖父传下来的。
我喜欢珠宝,当初不能带着去参加基础训练,我还觉得相当气闷呢……但现在我发现一种珠宝,显然适合搭配军服。
我没穿耳洞——我母亲不赞成男生穿耳洞——但我可以请珠宝匠将它安装在夹式耳环上。
我还有一些钱,是结训发饷剩下来的,我急着花掉,好像怕放久了会发霉似的。
“呃,中士?你在哪里买到的那样的耳环呢?相当好看。”
他没有鄙夷的表情,甚至没有笑容。
他只说:“你喜欢吗?”
“我当然喜欢!”
纯金的原色,搭配军服上的金穗与徽饰,比宝石的装饰更好看。
我在想,戴一对可能更漂亮,只要搭配两根交叉的骨头,而不是像底下那样杂乱。
“基地的福利社有贩售吗?”
我问。
“没有,这里的福利社不卖这种玩意儿。”
他接着又说,“至少我认为你在这里买不到——我希望如此。
不过呢,我告诉你——等我们到了能让你买到的地方,我会记得告诉你,我保证。”
“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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