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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一次出狱到第二次入狱,隔了短短的几个月,短得好像串了场亲戚,他便很快在乡亲们沸沸扬扬的舌头上消失。
人们算算,他头次入狱时是二*十七岁,这回出狱却是五十二*岁了。
他有二二十五年最美好的光阴,拋在了那地方。
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吃了半辈子商品粮。”
这二十五年,娶进来的新媳妇成了半老徐娘,这二十五年,生出来的小娃娃长成了车轴汉子。
许多人还没来得及认识他。
便是记得他的人,也只是记得那个在挖河工地上一个人担两副大抬筐每只装二百斤胶泥)脸不红气不喘的何荣贵,记得那个攥一把谷子在掌心里,一使劲就成了二八米的何荣贵。
这一次回来,他跛了一条腿。
他努力走得很慢,不让那条腿跛得很显眼。
然而压根儿用不着去看,人们也知道他准会跛着一条腿回来。
“回哩,荣贵?”
“回哩,荣贵哥?”
“回哩,荣贵叔?”
越来越多的人围上来,谁也不提他那条跛着的腿,但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那条腿上。
那目光是一束束鞭炮引信,他的脸立刻变得极为浄狞。
他开口了:“刀——刀,”
他口吃,越急便越发口吃得厉害,奇怪的是,只要舌尖上翻滚出这两个字,后面的句子便能畅通无阻地鱼贯而出。
因此,他总是用这两个字做一句话的开头。
“刀一刀郑金彦那狗种在哪?”
郑金彦是乡党委书记,第二次把他送进劳改队的那个人,那个让他跛了一条腿的人。
谁也没有回答他,谁也没有让他再问下去。
他平平仄仄地走了。
再也不愿掩饰那条跛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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