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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甜蜜爱情出现裂缝(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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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曼的干女儿何灵琰(何竞武的女儿)回忆说:“这个家究竟算是徐家还是陆家,我一直也没有弄明白。

因为陆家的老太爷老太太也都住在这儿,而佣人称徐干爹为姑爷,称陆干娘为小姐,想来是陆家的了。

那时干娘常常犯病,一病就晕过去,或是大叫大嚷,见鬼见神,现在想起来大约是神经衰弱。”

看来徐公馆其实是陆公馆,因为所有佣人都是陆小曼家以前的,陆小曼被称作小姐而不是太太和夫人,那她就是主人了。

徐志摩在这个家的地位如何?何灵琰回忆说:“干娘房间里总是阴沉沉地垂着深色的窗帘,连楼上的客堂间和小吸烟间也是如此。

她是以夜为昼的人,不到下午五、六点钟不起,不到天亮不睡。

每天到上灯以后才觉得房子里有了生气。

……住在陆家的时候,只盼天黑,因为天黑了干娘才起来,此时上下灯火通明,客人也开始来访,记得在座皆属一时俊彦,如胡适、江小鹣、邵洵美、沈从文、张歆海夫妇、陆定山伉俪及钱瘦铁等位老伯、伯母。”

在夜上海,陆小曼是过夜生活的人,王映霞回忆说:“我多半在下午去,因为她是把白天当黑夜、黑夜当白天的人。

每天近午起床,在洗澡间里摸弄半天,才披着浴衣吃饭,所以她的一天是从下午开始的。

在下午,她作画、写信、会客、记日记;晚上大半是跳舞、打牌、听戏,过了子夜,才拖着疲倦的身体,在汽车里一躺,回家了。

上海是个不夜城,她过的是不夜的生活。”

这就是大诗人徐志摩的妻子陆小曼的生活。

小曼喜欢被人奉承、追捧,被人赞赏、追求,喜欢在上流社会被人看和看人,喜欢前呼后拥,喜欢热闹、兴奋、刺激的生活,喜欢明星一样的感觉。

徐志摩为了满足心爱的妻子的物质需求,一人在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的几所大学同时兼职任教。

他还办了书店、杂志,并编辑翻译图书,一月下来能赚600-1000元,这在当时是一个很大的数目。

陆小曼喜欢捧戏子,常常一掷千金。

她认一对唱京戏的小姊妹为干女儿,又认一个上海坤伶小兰芳为干女儿,她喜欢这些唱戏的小姑娘。

总之,她的花费太大,自己又无法控制,结果只能是增加丈夫的负担。

她因为喜欢看戏,在高级戏院常年包有座位,并很大方地请朋友看戏。

看戏是她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看戏就像吸鸦片一样上瘾,如果几天不看,她就会难受得要死。

陆小曼是个喜欢热闹和朋友的人,圣诞节时,她要在上海最繁华的饭店——大华饭店包饭。

何灵琰回忆说:“干娘订了许多座位,约朋友共度圣诞,……那夜是我第一次去夜总会,第一次看到圣诞树和无数玩具,更是第一次看见那么多黄发碧眼的绅士淑女。

……好不容易抢到一个(气球),隔座一个洋婆子吃醉了,把我的气球用香烟烧破。

我正要发作,翁干爹说:‘别哭!

我给你出气!

’等那位太太去跳舞时,他把蛋糕上的奶油涂了许多在她留在椅背上的白色西班牙绣花披肩上,那时我只觉得翁干爹行侠仗义,令人可佩,徐干爹大约也在座,不过他人很沉静,常常容易被人遗忘了。”

她还喜欢出游,有一次他们去杭州的西湖博览会游玩,徐志摩大约有事不能去,但这些场合总有翁瑞午,翁瑞午似乎寸步不离陆小曼,他总能满足她的要求,因此小曼对这位朋友很是满意和欢喜。

何灵琰回忆说:“对于徐干爹,我认识的就不太清楚了,因为他在家的时候很少(大约那时他正在北大任教不常回家)。

只记得他是一位白面书生,带副黑边眼镜,下巴长长有一点凸出,人很和气,不太高谈阔论,很安静的。

当他在家时好像也不太适应家中那种日夜颠倒的生活,有时他起早了,想早一点吃饭,叫用人,用人总说:‘小姐没有起来,等她起来一块儿吃吧。

’他性情很好,很少发脾气,平时干娘吸烟,天亮才睡,他又不吸烟,只有窝在干娘背后打盹儿。

这个家好像是干娘的家,而他只是一位不太重要的客人。”

倒是翁瑞午天天报到,有些喧宾夺主的味道,又好像是这家的男主人。

当何灵琰认干爹时,也将翁瑞午认作干爹。

“干娘和翁干爹带我们去逛西湖,我初次领略到湖山秀丽,高兴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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