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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干娘烟瘾越来越大,人更憔悴枯槁,而翁干爹又是有妻有子的人,她给他的负担重,而他却能牺牲一切,至死不渝。
细想若无翁瑞午,干娘一个人根本无法活下去。”
十几二十年来,他们早已融为一体,不是夫妻胜似夫妻,习惯成自然,谁也离不开谁。
到了老年,互相担当是最自然的事,为了区区小利,让他们分开,这又是世人对情感的浅薄了。
到了新社会,他们这种寄生而另类的男女不被人理解,没有朋友,他们互为需要,相依为命,这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
所有感情并不只有爱一种,而爱也并非只有一种。
翁瑞午对陆小曼始终如一,一以贯之,这不是爱又能是什么呢?没有婚约,能这样厮守的,世间又有几多?虽然他传授给陆小曼抽鸦片的不健康生活,但最初也是为她好,为了解除她的病痛,当然这是欠考虑的方式,但那时他们也没有想到后来会没钱了。
他们确实很相投,是真正的一类人。
为了供养小曼,他将自己的所有收藏变卖不遗。
1960年前后三年,物质奇缺,为了一包烟,一块肉,翁瑞午不惜冒着酷暑、顶着严寒排长队去设法弄到。
他有一香港亲戚,时有副食品惠寄,翁瑞午也只取十分之一,余者都送给小曼。
陆小曼发病,他端汤奉药,不离左右,直至1961年故世。
1961年,翁瑞午临死前两天,约赵清阁和赵家壁见面说道:“今后拜托两位多多关照小曼,我在九泉之下也会感激不尽的。”
这片心意再说明问题不过,他爱她,对她有责任感,他能这样待小曼,这样情深意浓,不也很感人吗,他倒不是一个轻薄负义的男人。
陆小曼对翁瑞午的评价也是中肯的,陆小曼对晚年的忘年交好友王亦令说:“(志摩去世后)翁医治更频,他又作为好友劝慰,在她家久住不归,年长月久,逐委身焉。
……”
但陆小曼自动向他约法三章,不许翁抛弃发妻,她也不愿和翁瑞午名正言顺结婚,宁愿永远保持这种不明不白的关系,因为一则她始终不能忘情徐志摩,二则翁之发妻是老式女子,离异后必无出路。
在这一点上其实也可见出陆小曼的忠厚之处。
陆口口声声说,跟翁并无爱情,只有感情。
这话也许是真的。
然而即使对待感情,她也是认真而坚强的,决不三心二意。
当时许多朋友不赞成她与翁的这种关系,任凭怎样劝说,她都不为所动,甚至胡适之作为朋友提出,如果她不终止与翁的关系,就要与她绝交;结果她真的听任胡适之不再往来。
这就是他们关系的实质。
当然她对翁更多的还是依赖。
寡妇也得交朋友
翁瑞午,陆小曼生活中的重要人物,不见容于社会与朋友。
陆小曼的名誉全因他受到玷污,可陆小曼却从不这样认为。
不管是徐志摩生前的劝说,还是徐志摩死后胡适的最后通牒,还是赵家壁和赵清阁临近解放时的好心相劝,陆小曼从不搭理,说着任其说,她可以众叛亲离,就是不离开翁瑞午。
陆小曼生活中出现的3个男人中,陆小曼与翁瑞午生活最长,从1928年到1961年,共33年。
33年,不离不弃,也是一份情缘。
不是丈夫胜似丈夫。
没有爱情,也有感情。
感情有时或许比爱情还重要,还长久,就像没有鲜花可以生活,没有空气,片刻不能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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