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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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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下,有一座古老的庄园,里面住着一个贵族老爷。
这个贵族老爷有两个儿子,都是精明至极,其实有他们一半那么精明就已经足够的了。
他们打算向国王的女儿求婚,他们两个胆大包天,竟敢有这样的想法。
那是因为公主发出布告,说她要征求一个她认为口才最好的人来当她的丈夫。
于是这两兄弟准备了整整一个星期,这是征婚的期限,不过这段时间对他们来说也绰绰有余了,因为他们都是满腹经纶,而在这当口学问正好大派用场。
其中一个能把整本拉丁词典和本城三年的报纸全都背诵出来,而且还能把这都倒背如流。
另一个精通法律条文,而这些条文全都是各个衙门的主管官员办案时所必须知晓的,因此他自认为可以纵论天下大事。
除此之外他还有桩本事,那就是擅长刺绣,可以绣出色彩斑斓的束腰带来。
他非但学问深厚,而且心灵手巧。
“我必定能将公主娶到!”
他们兄弟俩都这样说。
他们的父亲给了他们每人一匹骏马。
那个会背诵词典和报纸的得到了一匹浑身漆黑的马,而那个会为官之道还会刺绣的得到了一匹白马。
他们还在自己嘴角上抹了不少鱼肝油,这样可以使得口舌更加油滑。
他们骑上马背动身时,庄园上的所有仆人全都前来送行。
这时候,第三个兄弟突然也来了。
他们原本就是兄弟三人,不过没有人把老三算成是他们的兄弟,因为他不像老大、老二那样有一肚子的学问,所以人们只叫他“笨蛋汉斯”
。
“你们穿得这么花里胡哨的要到哪里去呀?”
“上王宫啊,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
难道你没有听到王宫的传令官到处敲着鼓在宣读告示吗?”
他们俩把这件事对他讲了一遍。
“天哪,有这等好事!
这么说我也该去啰!”
笨蛋汉斯说道。
老大、老二听得大笑起来,自顾自骑马走了。
“爸爸,给我一匹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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