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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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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获得伦敦大学的医学博士之后,到内特利进修,学习军医。
我在那里刚学完必修的课程,就被派往诺桑伯兰,当第五火枪团的助理军医。
当时,这个团驻扎在印度。
我还没有赶到部队,就爆发了第二次阿富汗战役。
我在孟买上岸时,听说我们的部队已经穿山越岭,挺进到敌人的腹地。
尽管如此,我还是跟着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追赶部队,顺利地到达坎大哈。
在那里,我找到了我们团,并立刻担负起自己的新职。
许多人在这次战役中得到了升迁和荣誉,而我得到的却是不幸和灾难。
我被调到巴克州旅,接着就参加了这个旅在迈望德的激烈决战。
战斗中,我的肩部中弹,打断了锁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多亏忠实勇敢的勤务兵莫瑞把我托到一匹马上,安全地带回英国阵地,否则我就会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里。
伤痛折磨着我,加上长时间的旅途劳顿,我变得非常消瘦虚弱。
于是,我和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位于波舒尔的后方医院。
在那里,我的身体大有好转,不仅能在病房里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晒太阳,可就在这时,我又病倒了,染上了印度属地那种倒霉的瘟病——伤寒。
好几个月我都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
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智,渐渐痊愈。
但是.病后的我十分憔悴,赢弱不堪,于是经过医生会诊,决定立刻送我回国,一刻也不耽搁。
这样,我就乘“奥伦蒂兹号”
运兵船返回英国。
一个月之后,我到达朴次茅斯港。
那时我的身体简直糟透了,似乎再难以恢复。
好在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让我保养身体。
我在英国无亲无故,像空气一样自由,每天有十一先令六便士的收入,倒也逍遥自在。
在这种情况下,自然而然地我就掉进了伦敦这个大染缸里——大英帝国的游民**子全都汇集在这里。
我住在伦敦河滨马路的一所公寓里,生活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因此钱花得很快,常常入不敷出,经济日渐拮据。
不久,我发现要么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到乡下去住,要么就得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我选择了后一种方法,决定离开这所公寓,找一个比较便宜的地方去住。
我做出这个决定的那天,当我站在克莱蒂里安酒吧门口时,忽然有个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回头一看,竟是小斯坦佛,我在巴茨时的助手。
对一个孤独的人来说,在人海茫茫的伦敦能碰到一个熟人,无疑是天大的快事。
小斯坦佛当初算不上我的好友,但现在我对他充满热情。
他见到我似乎也特别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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