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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克莱翁究竟是从哪位祖先那儿获得这个观念的,那已是不能再考证的古老往事了。
世界上全新的事物实在太少了,最伟大的演讲者,也要借助阅读的灵感和来自书本的资料。
书本!
这就是成功的秘诀。
想扩大文字储量,必须让自己的头脑常常接受文学的洗礼。
约翰·布莱特说:“我到图书馆去,只会感到一种悲哀:生命太短暂了,我根本不可能充分享受呈现在我面前的丰盛美餐。”
布莱特15岁离开学校,到棉花工厂工作,从此再也没有机会上学校。
然而,他却成为他那个时代最辉煌的演讲家,以善于运用英语语言闻名。
他阅读、研究、记笔记,更背下著名诗人的漫长诗篇,比如拜伦、弥尔顿、华兹华斯、惠特曼、莎士比亚、雪莱等。
他每年都把《失乐园》从头到尾看一遍,以增加他的词汇及文学资料。
英国演讲家福克斯通过大声朗诵莎士比亚,来改进他的风格。
格雷史东把自己的书房称为“和平庙堂”
,有15000册藏书——他承认因为阅读圣奥古斯丁、巴特勒主教、但丁、亚里士多德和荷马等人的作品而获益匪浅。
荷马的希腊史诗《伊里亚特》和《奥德赛》使他很着迷,他写下了六本评论荷马史诗和他的时代背景的书。
英国著名政治家、演讲家庇特年轻的时候,经常阅读一两页希腊文或拉丁文作品,然后翻译成英文。
他十年如一日,每天这样做,结果“他获得了无人能比的能力:在不需事前思考的情况下,就能把自己的思想化成最精简、最佳排列的语言”
。
古希腊著名演讲家、政治家狄摩西尼斯抄写了历史学家修西的底斯的历史著作8次,希望能学会这位历史学家的华丽高贵又感人的措辞。
结果两千年后,威尔逊总统为了改进自己的演讲风格,就特别去研究狄摩西尼斯的作品。
英国著名演讲家阿斯奎斯发现,阅读大哲学家伯克来主教的著作,是对自己最好的训练。
英国桂冠诗人但尼生每天都研究《圣经》,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把《新约福音》读了又读,最后竟然背诵下来。
罗斯金的母亲每天逼他背诵《圣经》的章节,又规定每年要把整本《圣经》大声地朗读一遍,“每个音节,一词一句,从创世纪到启示录”
一点也不能少。
所以罗斯金把自己的文学成就归功于这些严格的训练。
RIS被公认是英国文字中最受人喜爱的姓名缩写,因为它代表了苏格兰著名作家史蒂文生,他可以算是作家中的作家。
他是怎样获得让他闻名于世的迷人风格的呢?很幸运他亲自告诉了我他的故事:
“每当我读到特别让我感到愉快的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的时候——这书或文章很恰当地讲述了一件事,提出了某种印象,或者它们含有显而易见的力量,或者在风格上表现出愉快的特征——我一定要马上坐下来,模仿这些特点。
第一次不会成功,一般都这样;我就再试一次。
常常连续几次都不会成功,但至少从失败的尝试里,我对文章的韵律、各部分的和谐与构造等方面,有了练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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