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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庭陷入了一种绝望的困境中。
于是,他的母亲不得不到一个大庄园上去替人家当佣人,与一般的仆人们住在一起。
韦尔斯时常到那儿去看望母亲。
在那里,他第一次看到了英国上流社会是处于怎样的生活——当然,他是从仆人们的住处,通过他们的眼光观察到的。
这位未来巨著《世界史纲》的作者,在13岁时,便独自外出谋生了。
最初,他在一家丝绸店里当伙计。
清早5点钟他就得爬起来,负责打扫店铺、生火,每天要辛苦地干上14个小时。
那是一种体力活儿,他蔑视这种低贱的生活,因此往往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
到月底的时候,经理便辞退了他。
他气愤地离开了这家杂货店,暗中庆幸用不着自己辞职。
接着,他又进了一家药店,仍然做记账的工作,但一个月后他再次被辞退。
这次老板连辞退的理由也没有说给他。
终于,他又在另一家杂货店找到了一份工作。
这一次,他体会到了生活问题的严重困难,不再随意耍性子,开始认真地做工作。
但他仍然经常趁着无人防备的时候,独自一人偷偷地躲到地窖里,翻读他所心爱的赫伯托·斯宾塞的作品。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他实在无法忍受了。
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他很早就起床了,连早饭都没有吃,空着肚子一口气步行了15里,去找他的母亲。
他心里异常地烦乱,他向母亲倾诉了自己的烦恼。
他伤心地痛哭着,并发誓说如果还要他去那个店里去干活儿,他就自杀。
后来,他写了一封凄切动人的长信给他以前学校里的老师。
韦尔斯向他述说了自己的悲惨处境,说自己非常迷茫,简直不想再活下去了。
大大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位老师竟然回了信,并替他介绍了一份非常适合他的工作——当一名教师。
这可以说是韦尔斯一生的第二次重大转机。
不过,韦尔斯认为幼年在杂货店的工作,也并非毫无意义。
因为他一向十分懒惰,经过在杂货店的两年多锻炼,使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想成功,必须奋发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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