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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也“儆猴”
的效果来看,正是康熙所想达到的。
本案当事人洪昇(1645—1704),正是春风得意、风华正茂之际,遭到太学除名的打击,遣返回乡,一蹶不振,以致这样一位大才子、大诗人、大戏曲家,蹭蹬一世,最后失足落水而亡。
我也曾经认为,玄烨脱不了干系,但继而一想:第一,此案没有一个文人被关进班房,也没有一个文人掉了脑袋,实为个别;第二,虽因国丧演出《长生殿传奇》而致祸,但并未因而禁演,相反,戏班却由此得便宜卖乖,获得更高的票房;第三,最可乐者,当事人洪昇虽然被开除学籍,不能再求功名,可他并没有被文坛抛弃,也没有被媒体封杀。
洪昇一方面,在体制外写作,老子再也不受官府鸟气;一方面,受体制内认可,康熙点过头、鼓过掌,还有谁敢不买账?他回到钱唐,虽败犹荣,被追捧,被尊崇,虽被打趴,却比站直的人还腰杆硬。
他从此过着优哉游哉的日子,享着众星捧月的风光。
大概任何时代,这种按下葫芦起来瓢的反弹现象,是很让统治者伤脑筋的。
越批越红,越整越火,越斗越风光,越收拾越牛的中国人,是屡见不鲜的,官府不喜欢,百姓很待见,你说他臭,我说他香,你说他香,我说他臭,偏要逆反当局,实在让主管部门无可奈何。
如果没有这场文人是非,惹出这起“文字狱”
,洪昇混好了,顶多补上一个知县。
恐怕康熙派驻在江南的特务头子、江宁织造曹寅,不会把他放在眼里。
如今一介布衣,贾宝玉的爷爷却不得不礼敬三分。
关于这起清初的文人是非,坊间传有多种版本。
“《长生殿》案”
大出意外,因文人是非而起,却以削职罢官、革除学籍而告了结。
图为张大千《长生殿》。
在陈康祺《郎潜记闻初笔》里,是这样说的:
钱唐洪太学昉思昇,著《长生殿传奇》初成,授内聚班演之。
圣祖览之称善,赐优人白金二十两。
于是诸亲王及阁部大臣,凡有宴会,必演此剧,而缠头之赏殆不赀。
内聚班优人请开宴为洪君寿,而即演是剧以侑觞,名流之在都下者,悉为罗致,而不给某给谏。
给谏奏谓,皇太后忌辰设宴乐,为大不敬,请按律治罪。
上览其奏,命下刑部狱,凡士大夫及诸生除名者几五十人。
益都赵赞善伸符,海宁查太学夏重,其最著者。
后查改名慎行登第,赵竟废置终其身。
在王应奎的《柳南随笔》里,说法大同小异:
康熙丁卯、戊辰间,京师梨园子弟以内聚班为第一。
时钱唐洪太学昉思昇著《长生殿传奇》初成,授内聚班演之。
圣祖览之称善,赐优人白金二十两,且向诸亲王称之。
于是诸亲王及阁部大臣,凡有宴会,必演此剧而缠头之赏,其数悉如御赐,先后所获殆不赀。
内聚班伶人因告于洪曰:“赖君新制,吾辈获赏赐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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