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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到悲哀,不光上海这座城市失守了,连他也失守了。
“我也不知道。”
他最终这样说。
他也不知道和她产生了什么,和前妻的投机,默契,对一个完美人类的欣赏甚至是崇拜,这些都让他清楚知道那是爱情,但此刻他毫无凭依。
“侬欢喜伊撒?(你喜欢她什么?)”
后来,又是一个礼拜六的清晨六点,他有时候会在礼拜五晚上去父亲家,度过一个礼拜六,礼拜天就回自己家,但即使就这一个礼拜六,父子间也说不了几句话。
“伐晓得。”
他捧着白粥,虔诚又安然地吹散热气。
“唉……”
父亲长叹一口气,“侬哦(你啊)……”
他的父亲老实得像一头拉磨的驴,上班四十年没错过帐,每一个铜板的去向都了如指掌,却对唯一的儿子一无所知。
“大概是肉麻伊伐。
(大概是心疼她吧。
)”
他想了许久,用了“肉麻”
这个词,读作nuemu,是心疼的意思,
上海是一座罗曼蒂克的城市,全中国再没有比上海更罗曼蒂克的城市了,可这座城市的方言对感情的表达竟是如此的匮乏,
“爱”
的发音别扭至极,他的身边没有人会说这个字,连“欢喜”
都鲜少听到,大家就是“寻了则老婆,上海宁(找了个老婆,上海人)”
,“条件还可以”
,“窝里相(家里)有两套房子”
……
他的父亲听到“肉麻”
这个词也肉麻得不行,恶心得连粥都咽不下去,“侬侬侬”
了半天,最后还是只有一声叹息。
那天理所应当的,他没有送她回家,从人民广场开到他住的小区,一路上繁华落尽,她一句话,一个字都没说。
房子是他第一次结婚那一年买的,没错,临近结婚了才买的房,父亲卖了六十几平米的小户型,好在那条小马路在阴差阳错间成了热门景点,这种事情没人想得到。
父亲和他与其说是狂喜,不如说是茫然,至少他是茫然的,被时代裹挟到了一个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那种无助和无措,但更无助的是,即便他几乎每一天都要加班到整个一层楼只有他的办公室还亮着灯的地步,即便他是某国有银行一个不上不下的中层,他买一套刚需的婚房都还需要父亲的帮衬。
或许他应该感谢那个年代的银行还没发展到如今关系户全面垄断的年代,像他这样的赤膊阶层也还上得去,三十岁中期也算是混出了一点人样,因为爱好篮球没有发福,没有秃顶,长得不帅也绝对不丑。
总之,他在车子熄火后对身边沉默了一路的蔫头耷脑的小姑娘说:“13年买的房,也不大,套内104平,你如果愿意可以搬来和我一起住,不愿意就算了,随便你,上班我可以送你,但下班你自己回来,我要加班,领导不走我不可能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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