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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利权法律保护的方式
1.专利侵权的处理
专利侵权的处理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是依靠行政程序,即请求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处。
对于管理专利工作部门调处决定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是司法程序,即向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分析
2001年,诺基亚有限公司发现广州市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大量仿制其拥有外观设计专利的手机外壳,2002年诺基亚有限公司通过有关部门对A公司进行了查处,当时A公司对诺基亚有限公司做出了赔偿,并承诺不再侵权。
此后,诺基亚有限公司经监控发现A公司仍在大规模持续地进行仿制,为此诺基亚有限公司委托律师,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取证,在掌握了确切证据的基础上,于2004年12月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调处请求。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接到请求之后,随即对A公司进行了现场勘验与调查,发现A公司内有涉嫌侵权产品及模具一批。
此后,在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的主持下经过多次调解,双方于2005年1月达成调解协议,A公司停止侵权,再次对诺基亚有限公司遭受的损失做出赔偿,并且承诺如再次侵权即愿意按此次赔偿额的50倍赔偿。
你从该案件中能得到什么启发?
解析:这涉及专利权的行政保护问题。
理论上专利权属于私权利,其保护主要通过司法途径。
但是法院审判有其自身的缺点,主要有仅能够就个案进行审理、审判的期限较长、法院较为被动等。
但是考虑到我国在知识产权法领域有大量行政保护的法律规定,因此行政保护能够克服司法保护的缺点。
因此实践中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不应当仅仅考虑司法保护,还应当主动向有关行政机关寻求行政保护。
2.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
侵权人主要应对被侵权人承担以下民事责任:一是停止侵害;二是赔偿损失;三是消除影响。
损失赔偿额有以下四种计算方法:(1)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时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4)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
此外,我国《专利法》还规定了侵权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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