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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身旁的沉昭宥在镁光灯下长大,完全不怯场,不管狗仔们怎么偷拍,她唇边勾起的笑容,以及那副优雅的神态都是恰到好处的,完美衬托出她的从容和淡然。
“这就够了。”
她说,“你知道我和伊宪为什么结婚吗?”
我迟疑着看她,摇了摇头。
“我要竞选市长,需要你们家的资源,而他跟我结婚,是看中了我身上的政治影响力,完美交易。”
沉昭宥顿了顿,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两秒,“好吃吗?”
我连忙低头看了眼面前的隔夜燕麦碗。
上面铺着一层切好的莓果,撒了亚麻籽和奇亚籽,还有一小撮烤过的椰丝。
卖相很好,像杂志封面上那种健康早餐。
说实话,其实我并不喜欢吃这样的东西,以前李源辉就很喜欢每天早上起来兴致勃勃的做这些东西,再喂给我吃,我统统拒绝了,我喜欢吃热狗,披萨,汉堡,还喜欢各种各样的料理,绝不是眼前这种东西。
她垂下眼眸,见我碗里的东西一动不动,又勾起唇,“雪儿,你乖乖吃掉,我就为你做一件事。”
沉昭宥就跟逗小孩似的看着我,我犹豫了下,舀了一勺送进嘴里。
燕麦的口感绵密,带着杏仁奶淡淡的甜,莓果的酸刚好中和了那股甜腻。
椰丝脆脆的,嚼起来很香。
见我吃了第一口,沉昭宥开心的得不得了,我见状只好低下头,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吃完。
“你每天都这么吃吗……”
我被那眼神盯着,有些头皮发麻。
她看了我一眼,摁灭了烟,嘴角微微弯起。
“大部分时候。”
她说:“飞华盛顿的时候会吃贝果。
去巴黎会吃可颂。
但在这儿——”
她用叉子点了点面前的碗。
“在这儿呢,我就吃这个。”
她顿了顿。
“我习惯了。
从青春期开始,为了保持身材,已经吃了很多年了。”
我看着面前这碗燕麦,忽然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似乎看出我在想什么,笑了笑。
“别想太多,”
她说,“就是吃习惯了。
我喜欢的健康的、干净的、让身体舒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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