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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乔岭南也明白,混沌道士写这本日记,是为了记录他的成长。
虽然混沌道长在日记里吐槽他,他现在看日记的时候又吐槽混沌道长,但他很清楚,这本日记记载的是师父对他情义。
那样一个粗人,还想着用记日记的办法来记录孩子的成长,可见也是很爱他的。
白澈当然也明白,所以才会对这本记录了乔岭南成长的日记,格外的喜欢。
第47章
但白澈的喜欢,还是超出了乔岭南的想象。
第二天,白澈出门的时候,固执地把日记带上了。
今天乔岭南要陪白澈去买朱砂,回来把最后一道符画好,招魂旗就能完成了。
白澈买的朱砂也是经过千挑万选的,卖家都不在主城区内,即便开车去,来回也得好几个小时。
“路上好几个小时呢,我读给你听。”
白澈抱着日记说,眼睛里有光。
乔岭南其实很开心,最开始见到白澈的时候,他说话都是冷冰冰干巴巴的,不会使用任何语气词,使用频率最高的话就两个字:何事?他那时候只知道有事和没事,不懂什么叫聊天。
可现在的白澈,虽然话相对还是少,但语气语调已经开始和缓起来,偶尔还会使用语气助词。
这些改变都是很细小的,不用心观察根本不会发现。
但是乔岭南发现了,他特别高兴看到白澈现在的改变。
他喜欢任何样子的白澈,可白澈冷冰冰的样子,他会心疼。
白澈上车以后,果然开始给他读日记。
“……他们问我,这孩子叫什么名字?我才反应过来,我还没给孩子取名字。
平时王婶叫他宝宝,我一般都叫臭小子,哪里想过给他取名字?可我也是个粗人,没有文化。
取名字这事把我给难着了,我翻了好多书,可惜有些字我都认不全。
我后来急了,就说,这孩子不是捡来的吗?就叫捡漏得了。
他们都不同意,纷纷给我出主意,立志要取个好听的名字。
最后,大家统一了意见,说这孩子是在树下捡的,干脆姓乔好了,又是我在卫岭山南面捡到的他,名字就叫岭南好了。
乔岭南,听着还不错,像是有点文化的样子。
可真难为了这帮没文化的,能想出这么一个名字来……”
混沌道长这篇日子比较长,白澈读来声音里都带着笑意,道长写得随意,可那其中的情义,却还是透过薄薄的纸张,跨越时间的鸿沟,展示在了他们面前。
乔岭南也笑起来,可真该感谢那帮乡亲们,不然他可能现在还叫捡漏,那可太有损他英明神武的形象了。
他想着这次回去要感谢的人实在太多了,眼睛习惯性地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却忽然觉得不对。
后面跟了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应该是辆悍马,这车看起来不像是专门跟着他们的。
毕竟,这条路虽然有点偏僻,却也不见得就完全没人走。
可是乔岭南对危险的感知太强,立刻就觉得不对了,他没表现出来,先试了一下刹车——坏了!
再看后面的车,跟得紧紧的,而且已经在加速,前面又是一个弯道。
弯道过去以后,路上车辆和行人就多起来了。
白澈还在念着日记,对危险全无感知。
乔岭南深吸了一口气,看了眼一旁的绿化带,打断了白澈:“澈澈,你现在听我说,不要思考,什么都不要想,按我说的话去做。
要快!
解开安全带!
打开车门!
跳下去!”
乔岭南虽然不算多厉害的上位者,但是他经历多,又习惯做领导者,自有一股威严,气势也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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