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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年,苏东坡22岁,欧阳修主持礼部考试,苏东坡兄弟同科进士,一下子名扬全国,苏东坡那篇《刑赏忠厚之至论》也是他的成名之作。
1058年到1059年,苏东坡回到蜀地为母亲服丧。
1061年,苏东坡26岁,他写了《进策》和《进论》各二十五篇,应制科试,取为第三等。
同年,他被任命为大理评事,空降到陕西凤翔府任节度判官,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
以前都是读书、纸上谈兵,现在真正进入了官场,面对现实的社会问题和官场生活,苏东坡感到了失望。
所谓理想和现实的矛盾,不论哪个时代,许多人都会面临。
苏东坡感到这种衙门杂务,很消耗精力,甚至感觉是在浪费生命。
1065年,苏东坡回到京城,开始在朝廷任职。
此时正值王安石变法,旧党和新党的争斗,让他更加怀疑官场是不是适合自己。
1071年,苏东坡主动要求外派,去了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做地方官。
1079年,遭遇“乌台诗案”
。
1082年,苏东坡在黄州写下“何时忘却营营?”
,对自己的职业产生了疑问。
这样当官有意思吗?不如退隐。
但实际上,他一辈子都没有退隐。
为什么呢?苏东坡一生中多次提到,是因为钱。
退隐了,没有经济来源,难以养家糊口。
而做官,可以解决经济的问题。
当年苏东坡和父亲、弟弟一起走出蜀地,走上仕途,为了更好的生活,经济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1078年,苏东坡写过一篇《滕县公堂记》,很直接地表达了一个观点:当官是为了好的待遇。
他在这篇文章里说:“君子之所以走仕途,是用他的才能换取天下对他的供养。
才能有大有小,所以,供养也有厚薄。
只要有益于人,即使是夺取民财来供养自己也不为过。
因此,饮食一定要丰盛,车马衣服一定要舒适,居室一定要壮观,使唤的奴仆一定要够用,那么人们就会轻易地抛弃家园而不愿意丢弃朝廷授予的官职。
如果他的衣食粗劣不如自己家中的吃穿,居室弊陋不如自己家里的房屋,使唤的奴仆粗野,数量又不如自己家中的童仆,那么即使是君子安于这种生活,不提出什么异议,然而从人之常情来看,人们之所以离开父母舍弃祖坟出外游宦,难道是厌恶安逸而追求劳苦吗?”
所以,苏东坡说为了钱,不得不做官,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如果仅仅为了钱,苏东坡那个年代,至少还有另外两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是留在家乡。
他的家在眉州,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却也是稳定的中产之家,老老实实在那里种田、经商,应该不会贫穷,至少不至于沦落到被贬谪黄州乃至被流放到海南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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