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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也许会认为这意味着在阿喀琉斯眼中,大海看上去呈深红紫色,和他的愤怒一致起来。
但是当我们回到前面引述的索福克勒斯的段落——一个特别表现和平和宁静的段落,就会发现鸟儿在“酒一样颜色的”
常春藤中歌唱。
这种色彩概念本身的不确定性和这一词语中表达特征的完全缺失几乎不可能更清楚地显示出来。
又:我说过与其它颜色相比,古希腊人喜欢紫色,把它作为欢乐的一般源泉。
古希腊人的确如此,一切看得见色彩、对色彩不带任何偏见的人都如此,而且将来也永远如此,其原因我们不久就会注意到。
在古希腊人头脑中,这种对紫色本能的偏爱远不能提供对这种色彩的始终如一的欢乐或神圣的联想,所以荷马总是把死亡称作“紫色的死亡”
。
又:在我们经常谈论的索福克勒斯的段落中,我说过有一个常常译作thicket(灌木丛)的词理解起来有些困难,而我认为对我来说这个词意思是glades(林间空地),直译为树林中“前去的地方”
——换句话说,树木自然或人为地被分开的地方,让出某种可以行走的林荫道。
如今索福克勒斯告诉我们鸟儿在这些“绿色的前去的地方”
歌唱;我们心存感激地接受这种表达,认为古希腊人也和我们一样,看到并且欣赏从树叶比较稀疏的地方垂下的明显的绿色光线。
但是当我们翻到埃阿斯的悲剧,得知其尸体将不加掩埋而让“绿色海滩”
上的海鸟吃掉时,我们对这个词的意思得出的结论让我们大吃一惊。
虽然地质名称已经显示其不同,但是其构造索福克勒斯肯定是不懂的;在我看来,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假设埃里厄尔[96]是可爱的沙滩颜色的权威,老水手[97]是丑陋的沙滩颜色的权威——所能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索福克勒斯分不清绿色和黄色或棕色。
如今我们就呆在但丁把我们留在那里的人间天堂,不需要走出去,我们立即就能够把中世纪人辨认色彩的精确和古希腊人的这种不确定进行比较。
在林中再走三箭之地,我们来到一颗高高的树前,这棵树一开始光秃秃的,但是不一会儿就开满鲜花,颜色“不太像玫瑰,更像紫罗兰”
。
第一种:汝拉大草原上和山谷中的百合混杂在一起的密生龙胆。
第二种:清晨的太阳矮矮的光线照在花的头上,阳光下带着露珠的阿尔卑斯玫瑰。
第三种:落日照耀下的大丛石楠。
第四种:雨后初晴时,维威草原上大丛红心白水仙。
从维威果园花的缝隙之间,可以看见远处的日内瓦湖的蓝色,对这里的苹果花环,我不知道该把它归入那一种。
然而古希腊人却仅仅会以德文郡农夫的眼光看待这种花朵,认为它们和苹果酒的价格有关,并且根据诗歌的需要,把它们称作是红色、天蓝色、紫色、白色、紫蓝色,或者泛称为宜人的颜色。
又:我们已经看到了希腊人多么喜欢用湿漉漉的野草构建天堂,不过在这种对野草的偏爱之中,总有一种潜流,要替自己的马匹考虑;野草最让他高兴的特征是其深度和清新,而不是其色彩。
如今假如我们牢记现代文学中所使用的有关野草的一般表达方式,我认为我们经常想到的将会是“绿瓷般的”
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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