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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先生。
我的意思是,不会的,先生。”
我的确变成个大麻烦——而且总是惹麻烦。
我都8岁了,却仍然不会阅读。
其实我有阅读障碍,而且眼睛近视。
哪怕坐在教室第一排,我也看不清黑板上的字。
过了好几个学期,才有人想到检查我的视力。
然而,即使我看得清,那些字母和数字对我而言同样毫无意义。
那个时候,阅读障碍还没被当作一个问题,或者,更确切地说,只有当你自己有阅读障碍时,它才构成问题。
既然人们对阅读障碍还闻所未闻,那么,在老师和班上的其他学生眼中,不会认字、写字和拼写单词的人不是傻瓜就是懒虫。
在小学里,不管你是傻瓜还是懒虫,都会挨打。
不久,我就因为没做好功课,或者弄混了黑斯廷斯战役发生的日期,每周都要挨一两次打。
在我的整个求学生涯中,一直都存在阅读障碍问题。
如今,虽然我的拼写有时仍很差劲,但通过训练自己集中注意力,我还是想办法克服了最大的困难。
或许,幼年时的阅读障碍让我变得更有直觉,如果有人送来一份书面计划,我不会纠缠于细枝末节的事实或数字,而是运用自己的想象力掌握并扩展读到的东西。
不过,让我挽回面子的地方却是课堂外面,体育运动是我的特长。
在英国的公立学校里,体育的重要性怎么高估都不过分。
擅长体育运动,你就会成为学校的英雄,年长的男孩不再欺负你;即使你考试全部挂科,老师也不会介意。
我如此强烈地渴望在体育方面获得成功,因为这或许是我唯一表现优秀的机会。
我当上了足球队、橄榄球队和板球队的队长。
每逢运动会,我都会在田径项目中获得一大堆奖杯。
1961年,就在我快满11岁时,我在所有赛跑项目中都大获全胜。
我甚至决定参加跳远。
跳远以前并非我的长项,但这次我只打算小试一番。
我顺着跑道奔跑,从木头踏跳板上一跃而起,在空中高高飞过。
在我双脚跳入沙坑后,老师向我走来跟我握了握手,我又创造了一项本校新纪录。
在那个夏日,我所向披靡。
我的父母和林迪坐在那个白色帐篷里观赛,每次我领完奖杯后,他们都为我鼓掌。
我也获得了“最佳运动员奖”
。
谁在乎我会不会拼写呢?反正我不在乎。
在随后那个秋季学期,我参加了一场足球赛,对手是当地的另一所学校。
我显然比对方的防守队员略胜一筹,而且已经进了一个球。
我举起手,大声叫队友传球过来,球朝前场飞过来,反弹到我们俩身上。
我转身飞跑追球,把它控制住,正要踢向球门,那名防守队员却赶了上来,一脚铲球,将我掀翻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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