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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是个独子,这就仿佛非同一般。
其实,归根结底,还是我对生命有着执着的爱,那远远超出死亡对我的**。
只有在一九六六年的仲夏,死才第一次对我显得比生更为美丽,因为那样我就可以逃脱无缘无故的侮辱与折磨。
坐在牛棚里,有一阵子我成天都在琢磨着各种死法。
我还总想死个周全、妥善,不能拖泥带水。
首先就是不能牵累家人。
为此,我打了多少遍腹稿,才写出那几百字无懈可击的遗嘱。
我还要确保死就死个干脆,绝不可没死成反而落个残疾。
我甚至还想死个舒服。
所以最初我想投河自尽:两口水咽下去,就人事不省了。
那天下午我骑车到自己熟稔的青年湖去,可那里满是戴红箍的。
我也曾想从五层楼往下跳,并且还勘察过——下面倒是洋灰地,但我仍然不放心。
所以那晚我终于采取了双重保险的死法:先吞下一整瓶安眠药,再去触电。
我怕家人因救我而触电,所以还特意搬出孩子们写作业的小黑板,用粉笔写上“有电!”
两个大字,我害怕临时对自己下不了手,就先灌下半瓶二锅头才吞安眠药的。
没等我扎到水缸里触电,就倒下失掉了知觉。
我真有一副结实的胃!
也谢谢隆福医院那位大夫。
十二个小时以后,我又坐在出版社食堂里啃起馒头了。
对于重返人世,我感到庆幸。
我太热爱生活了,那次自尽是最大的失误。
我远远地朝着饭厅另一端也在监视之下、可望而不可即的洁若发誓:我再也不寻死了。
从一九六六年至今,又快三十年了。
我越活越欢实,尤其当我记起自己这条命——这段辰光,真正是白白捡来的。
当年,隆福医院大夫蛮可以不收我这个“阶级敌人”
,勒令那辆平板三轮把我拉走了事。
那时,这样做还最合乎立场鲜明的标准。
即便勉强收下,也尽可以马马虎虎,敷衍了事。
没有人会为一个“阶级敌人”
给自己找麻烦。
然而那位正直的大夫却收下了我。
当然,他(她)只好在我的病历单上写下了“右派畏罪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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