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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卷诗书”
一句看似闲笔,但闲笔不闲,表现了诗人那种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的心情。
“白日放歌”
“青春作伴”
两句是夸张,将暖色调提升为热色调了。
最后两句用了由西向东和由南到北的四个地名,诗人想象立刻可以沿着这条路线返回老家了。
这里用得最好的是“从”
“穿”
“下”
“向”
四个字,正是这四个字把四个地名连成一气,表达了诗人返回老家的急切心情。
这首诗被称为“天下第一快诗”
。
诗人的修辞作用突出地表现为加强了题材的原有色调。
许多作品中修辞的作用和功能,都是顺着题材的颜色、温度和情调,使红者更红,绿者更绿,蓝者更蓝,黑者更黑,使温者更温,冷者更冷,使悲哀者更悲哀,欣喜者更欣喜……
当时文学修辞的另一种作用和功能则是改变原有题材的颜色、温度和情调。
这就是说,这种文学修辞是通过词语等形式方法的雕琢,使题材本来的意义发生逆转,黑的似乎变成了红的,暖的似乎变成冷的,悲的似乎变成喜的。
在这里就表现出修辞功能更为巨大的力量。
我过去把这种情况表达为“形式征服内容”
。
如果我们只是强调修辞对题材的一种适应,一种呈现,那么许多问题都解决不了。
比如我们可以提一些问题:为什么艺术家、作家总是热衷于写人生的苦难、不幸、失恋、挫折、伤痛、死亡、愁思、苦闷?“丑”
以什么理由进入文学创作中?难道仅仅因为它可以跟“美”
对照吗?或者可以供“美”
的理想批判吗?为什么现代艺术家往往喜欢写生活里的荒诞、异化、变形、失落、沉重、邪恶?我们可以想到,要是修辞作为形式的因素只是消极地适应和呈现这些题材的话,那么这些文学作品还能产生美感吗?所以一直存在这样一种观点:内容是主人,形式是仆人,形式仅仅是消极的配合、补充内容,服服帖帖地为内容服务。
这在古代和现代都有很多人讲。
的确题材吁求形式,题材是主人,形式似乎是客人。
然而一旦把这个客人请到家里来了,那么这个客人是否处处、时时都要听从主人的安排呢?那就很难讲了。
实际上文学创作的实践证明,客人一旦到了主人家里,往往就造起反来,最终是客人征服主人,重新组合、建立起一个新的家,家不是原来那个家了。
所以作为修辞的形式征服题材,两者在对立冲突中建立起一个新的意识秩序和有生命的艺术世界。
我的基本观点是:艺术创作最终达到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但是这不是形式消极适应题材的结果,也不仅仅是加强题材的色调的结果;恰恰相反,有时候作为形式的修辞与题材对立冲突,最终是作为形式的修辞征服题材的结果。
所以有时候修辞与题材这两者是相反相成的。
讲到这里,大家可能觉得有点枯燥,我给大家举个现成的例子——鲁迅的《阿Q正传》。
从题材的角度说,《阿Q正传》是个悲剧还是喜剧呢?当然是一个悲剧了。
一个年轻的贫苦的农民参加辛亥革命,在革命中糊里糊涂地被人杀害了,在被杀害时还不觉悟。
他觉得自己的圈画得不圆,觉得自己赴刑场的时候不能唱一段京戏,为此而苦恼。
这是个喜剧还是悲剧?就题材而言,就素材而言,它是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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