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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或以《竹书》为疑。
《竹书纪年》:“太甲元年,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
七年,王潜出自桐,杀伊尹。”
《竹书纪年》,晋代汲冢出土的战国魏国史书。
原无名,因属编年体且记于竹简之上,故后世称为《纪年》、《竹书》,一般称为《竹书纪年》、《汲冢书》等。
然太甲思庸,咎单作训,其书虽亡,而《序》犹可见。
《书序》:“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
三年,复归于亳。
思庸。
伊尹作《太甲》三篇。”
“[imgalt=""class="i;srages092715574962.jpeg"]丁既葬伊尹于亳。
咎单遂训伊尹事,作《[imgalt=""class="i;srages092715577803.jpeg"]丁》。”
则伊尹事太甲,至[imgalt=""class="i;srages092715580887.jpeg"]丁时始卒,太甲何尝杀之?即刘知几亦以为事无左证,不信其说。
《史通·疑古篇》:“《汲冢书》云:‘太甲杀伊尹’。”
“伊尹见戮,并于正书,犹无其证。”
故论伊尹放太甲事,当以《孟子》之论为归。
《孟子·尽心》:“公孙丑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顺,放太甲于桐,民大悦。
太甲贤,又反之。
民大悦。
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与?’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
’”
惟尹有一介不取之志,故能行此非常之事。
伊尹者洵吾国自有历史以来最奇之一人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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