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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快的事受本我支配。
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本我遵循快乐原则,核心是满足个人当前的需要,受潜意识里的本能驱动。
儿童在超我还没有发展出来之前,做事情基本都是受本我支配。
什么高兴做什么,什么愉快做什么,想做什么做什么。
正确的事受超我支配。
弗洛伊德认为,儿童是经由父母和社会的惩罚和奖励,逐渐发展出超我的。
超我是社会化的结果,合并了社会的价值观和标准,具体表现为是非对错等,我们常常会用“应该”
来表达这些。
这些标准、规则的存在是为了让人们在满足自己时不要伤害他人,人类社会才得以有序发展。
人们在儿时,经常被爸爸妈妈教育,把玩具分享给别的小朋友一起玩是个好孩子,见人打招呼是个好孩子,拿人家的东西是坏孩子,打小朋友是坏孩子等。
父母通过奖励或惩罚,逐渐让人们知道什么样的事是正确的、什么样的事是不正确的。
到了学校,更是学习“正确的事”
的重要场合,比如做好事是正确的,随手丢垃圾是不正确的。
即便走向社会,还是有大量的社会化标准被不断强调,目的依然是希望人们能做正确的事,满足自己的时候考虑到别人。
不做“愉快的事”
人们自己不舒服,可能会伤害自己,人们常常把“想”
放在这些事情前面,它们是感受、是情感、是欲望,人们受这些事情的驱动!
不做正确的事可能会伤害别人,所以,人们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则,保证在满足自己的时候,不伤害他人。
但是,过于严格的标准和规则,可能在人们并没有伤害他人的情况下,约束人的本能,使人不能做“愉快的事”
满足自己需求,其实这对于被约束的人又是伤害了。
比如:在大街上接吻,是属于愉快的事情,但在过去几千年都会被认为是不正确的,不但会被道德谴责,还可能会受到处罚。
这样的社会环境会压抑人的本能,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就不舒服。
同理,如果一个人在家里做愉快的事情,并没有伤害到其他人,而被过于严格的标准、规则约束,那他就会觉得家里不舒服。
在没有伤害人的前提下,如果一个人过多地用“理、标准、规则、应该”
去要求爱人,爱人就会不舒服。
例如:爱人只是早上多睡会儿,就被说是睡懒觉、不应该;只是把中午的碗放到晚上洗,就被认为是懒、不应该等。
心理学的一个著名学派—家庭治疗学派的观点就认为,很多心理疾病和精神疾病是由家庭文化导致的,这些家庭的特点就是有太多的标准、规则,而忽略人的内心是否愉快、感受是否良好,这样的家庭氛围是死板的、没有生机的。
这些家庭养育出来的孩子,走向社会后带着一种沉重感,无论什么时候都显得很正式,缺少活力,更是缺少情商。
他们要么对自己要求很高,总是做正确的事,但不开心;要么对别人要求很高,总是能够发现别人的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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