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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既来之,则安之。
她坐起身来,赤脚踩在地板上,走到窗前。
窗外的天刚蒙蒙亮,东边的山脊上露出一线鱼肚白,竹林在晨风中轻轻摇晃,几只早起的鸟在枝头跳来跳去,发出清脆的鸣叫。
她走到书桌前,从抽屉里拿出一本册子。
那是她前两天找白娴雅要的。
她说她想写点东西,白娴雅没有问写什么,直接从书架上取了一本空白的册子递给她,纸张是上好的宣纸,封面是深蓝色的布面,摸上去有一种细腻的、像皮肤一样的触感。
这是一本日记。
果蓉丽以前不写日记。
她觉得把心事写在纸上太危险了——万一被人看到了怎么办?万一被父母翻到了怎么办?万一哪一天自己死了,这本日记就成了别人了解你的唯一途径,而你写在里面的那些矫情的、幼稚的、连自己都不想承认的想法,就会永远地留在世界上,供人翻阅,供人评判。
但在这里,她觉得可以写。
因为没有人会看。
白娴雅不会看她的东西——果蓉丽知道这一点,不是因为她问了,而是因为她就是知道。
白娴雅把册子递给她的那个动作里,有一种“这是你的东西,与我无关”
的尊重,那种尊重太自然了,自然到不像是在刻意保持距离,而是一种骨子里的教养。
果蓉丽翻开册子,拿起毛笔。
她用的是硬笔——不是真正的硬笔,而是她把毛笔的笔尖剪短了,蘸墨的时候少蘸一些,写出来的线条细而硬,接近钢笔的效果。
白娴雅第一次看见她这么做的时候,表情微妙地变了一下,但没有说什么,第二天就在她桌上放了几支专门处理过的短锋笔,笔毛硬挺,写起来比她自己剪的顺手多了。
果蓉丽在册子的空白页上写下了今天的日期。
她写的是“四月十二日”
。
字迹不算漂亮,但胜在工整。
高一的时候学校开了书法课,每个人都发了笔墨纸砚,老师说“这是传统文化,必须学”
。
大部分同学都在课上摸鱼,果蓉丽倒是认真听了几节,因为教书法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先生,说话慢吞吞的,但每一个字都说在点子上。
她记得老先生说过一句话:“写字不是画画,不是像就行。
写字是写气,你的气顺了,字就顺了。”
她的气顺不顺,她不知道。
但她的字至少是能看的——横平竖直,结构匀称,虽然没有什么风骨神韵,但起码不会让人看了皱眉。
她每次写完一段话,都会在末尾画一个小小的标记。
那不是字,而是一个符号。
一个圆圈里面画了一道弧线,看起来像是一本翻开的书。
这是她从原来的世界带来的习惯——她高一那年的书法老师教他们写“書”
字的草书,说这个字写好了很有味道。
果蓉丽写不好“書”
字的草书,但她把那个符号简化成了一个标记,每次写完东西就顺手画上,像是给自己的文字盖一个章。
她不知道这个习惯有什么意义。
但每次画完那个标记,她就会觉得这一段写完了,可以翻篇了,不用再回头看了。
她提起笔,蘸了墨,在日期下面写了一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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