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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急事不得多用笔,盖多用笔则其事缓矣。
独此书不然。
写急事不肯少用笔,盖少用笔则其急亦随解矣。
——《水浒传》第三十六回回评
他认为,把紧张情节写得啰唆繁复,会冲淡情节的紧张性;但是,如果写得过分简略,那就等于取消了惊险性。
他还进一步指出,“使读者乃自陡然见有‘第六日’三字便吃惊起,此后读一句吓一句,读一字吓一字,直至两三页后只是一个惊吓。”
“如得恶梦,偏不得醒,多挨一刻,即多吓一刻。”
(《水浒传》第三十六回夹批)只有这样较长时间的惊吓,才能给读者心理以强烈刺激,收到异乎寻常的艺术效果。
金圣叹的论断完全正确,正是由于“写急事多用笔”
,才使读者读“劫法场”
的前半部分时忧愤异常,痛苦异常,并从而换得读后半部分宋江、戴宗被救时的惊喜异常,痛快异常。
第三,“住得怕人”
。
我国章回小说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每回书结束时故作惊人之笔,《水浒传》亦然。
金圣叹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说:“耐庵自己每回住处,必用惊疑之笔。”
(《水浒传》第五十回夹批)这种每回书收束处的惊疑之笔具有一种特殊的艺术魅力,它不仅可以吸引读者手不释卷地继续阅读下去,而且可以在停顿中引起读者对情节作深入思考。
如《水浒传》第七回写林冲被诬陷发配沧州,于野竹林中被两个公人绑在树上,要结果他的性命。
此回结尾写道:“薛霸便提起水火棍来,望着林冲脑袋上劈将来,可怜豪杰束手就死。
正是:万里黄泉无旅店,三魂今夜落谁家?”
读者至此会想,这一回林冲大概没有生路了;连林冲这样逆来顺受的人物尚且没有出路,当时的封建社会该是何等黑暗啊!
同时又会想,林冲作为《水浒传》的主要人物之一,大约还不至于死,那么谁来救他呢?于是“住在险处”
犹如回眸一笑,往往能产生勾魂摄魄的力量,诱使读者非读下去不可。
正因为如此,金圣叹特別重视每回书结尾的惊险,他甚至提出,即令无险可住,也应该“故幻出一段,以作一回收场”
(《水浒传》第十四回夹批)。
《水浒传》第十五回末尾,写杨志失却生辰纲,感到走投无路,寻思自杀,他撩衣破步,望着黄泥岗下便跳。
金圣叹批曰:“岂有杨志如此,只是作者要住得怕人耳!”
另外,金圣叹主张“写极骇人之事,用极近人之笔”
,要求惊险情节来自生活,处理得合乎情理,反对为惊险而惊险,反对胡编乱造。
这同他一贯重视艺术的真实性,是一脉相承的。
(刘欣中:《金圣叹的小说理论》,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
三、米兰·昆德拉论小说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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