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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妈不明白,我的死与买电话卡有什么关系,眼睛像两粒卫生球一样瞪着我。
我没兴趣解释,转身走掉了。
我手机已经欠费了,打长途用手机也划不来,再说怕有的人不接我的电话——过去是别人怕我不接电话,现在却调了个,凭这一点,我也该死掉算了。
我向着十字街头走,去找电话亭。
天气虽然不错,腊月间的风却仍然很冷。
寒意水一样在身体里流淌,四肢冰冷发僵。
我习惯穿得少。
我从不喜欢臃肿的羽绒服,那是一种抹杀人身份的服饰,所有的人穿上它都成了一个样子。
我只穿一件开领毛衣,系一条红色领带,外套纯白色西服。
这是我的招牌打扮,莲城人远远地看见,不需要看清眉目,就晓得是哪个来了。
我对穿着向来讲究,我有我的档次。
西服虽然有点脏了,还不至于影响我的气质吧。
所谓虎死不倒威,何况我还没死呢。
风把我的鼻涕吹出来了,我掏出手帕把它揩掉,然后将手帕叠整齐,优雅地塞进口袋里。
不知有人看见否,我觉得自己的举止挺绅士的。
我喜欢这种老套的派头,我不否认,现在我确实很怀旧。
我到了街口,在一株一抱粗的法国梧桐旁,找到了电话,站到了那块黄色的有机玻璃雨罩下。
行人很多,有很多的眼睛看我。
我拿出了电话卡,但没有往电话里插,我犹豫了一秒钟,迅速地将它收了起来。
我走开几步,与电话亭保持一定距离。
这地方太打眼了,我不想让莲城人民有更多的联想。
我装出与电话无关的神情,四下环顾。
往右前方不远,就是电信大楼。
十四年前,我就是从那幢大楼里出来,成了莲城第一个拥有大哥大的人。
购机款加上吉祥号码拍卖费,花了两万多元。
900008,这就是当年我的大哥大号码,当时我就是站在这个街口,举着那块黑色的大砖头,给我所有的亲戚朋友打电话。
记者拍下了我,我手持大哥大气宇轩昂的光辉形象出现在《莲城晚报》上。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成为了莲城的新闻人物。
没有人会想到,十四年后,每个月交百把块手机费都会成为我一件烦心的事。
我不能在这傻站了,好多的眼珠子粘到了我的西服上,我如果将它们摘下来,可能会装满一口袋。
莲城人对我还是这样好奇。
我挺了挺身子,矜持地闲逛着。
走到一丛夹竹桃前,趁人不注意,我一拐,进了街心花园。
在一个角落的一棵樟树下,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僻静的电话亭。
我插卡,掏出小小的电话记录本,不经意地,就翻到了一个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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