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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正准备起身去茶水间泡上一杯咖啡,突然就想起了凌准给他寄的桃子。
于是他拿过脚边的快递箱,放到桌子上。
小刀刚一划开泡沫箱上的胶带,一股浓郁的桃香就扑面而来。
“我去。”
孙冠宇精神一震,他拿起三个桃子就直奔茶水间而去。
他吃桃子不爱削皮。
一方面是嫌麻烦,另一方面是他发现桃子的果香主要是在皮上,带着皮一起咬,果香更浓郁,相反,去皮之后,口感会寡淡不少。
当然了,不削皮的缺点也很明显,尤其是毛桃,果皮比较硬,而且多多少少带有一点涩味。
所以洗掉桃子上的绒毛之后,他就迫不及待地拿起一个桃子送进了嘴里。
下一秒,他的瞳仁就猛地缩紧了。
明明他只是咬了一口,甚至都还没有来得及咀嚼,一股极致的清甜就直接在他嘴里爆开了,浓郁的果香更是直冲他的天灵盖。
他下意识咀嚼了两下,果肉脆爽弹牙,预想中粗硬发涩的桃子皮就好像消失了一样,和果肉完美地交融在一起,紧实细腻到甚至吃不出哪怕一丝的纤维感。
这,这是毛桃?
孙冠宇猛地又啃了两大口桃子。
凌准连这么好吃的桃子都舍得寄给他吃!
而且还寄了这么多!
这不是好兄弟又能是什么?
孙冠宇顿时有种想要为此赋诗一首的冲动。
但耐不住他没文化。
不行,他必须得为他的好兄弟做点什么。
想到这里,孙冠宇掏出手机。
但是凌准还是没有回复他。
他反应过来,凌准这会儿估计是在菜市场卖桃子,没有时间搭理他。
等等——
卖桃子?
孙冠宇看了看手机,又看了看手里的桃子。
他终于知道他可以为他的好兄弟做点什么了。
他三两下地啃完手里的那个桃子,然后回到工位前,拿起小刀,带着手里剩下的两个桃子,冲向了他的那些同事。
“来,观澜哥,云杉姐,云汀姐……尝尝我朋友寄给我的桃子,他家自己种的。”
看着他切出来的那一小块桃子,他的那些同事:“……”
“你这未免也太抠门了点吧?”
孙冠宇脸不红心不跳:“别说废话,快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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