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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果能巧妙把握这第一口与最后一下,做人就会永远新鲜、永远最**,从而达到永远快乐的伟大使命。
《圣经》里基督耶稣告诉我们: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
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
他看见狼来,就撇下羊逃走。
狼抓住羊,赶散了羊群。
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并不顾念羊。
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
耶稣这段话有两个重点:
一是要我们自己找自己的羊,别人的羊是别人的,自己的羊才好。
要认识自己的羊,要让羊认识自己。
正如《在那遥远的地方》所歌唱的那样:
我愿做一只羔羊,守卫在她身旁。
让她举起灵巧的皮鞭,轻轻敲打在我身上。
二是要我们做牧羊人,不要做雇工。
雇工放羊是为了钱,牧羊人放羊是因为爱羊。
我们如果把自己的身体比作羊,那么我们的心灵,我们的灵魂要做雇工呢,还是做牧羊人?当然是做牧羊人。
牧羊人全心全意爱他的羊,这就叫“思无邪”
。
狼要吃羊,牧羊人也要吃羊,但这是没办法的。
爱他所以要吃他,这是天地间最大的悖论。
孟子说:“君子远庖厨也。”
孔子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脍”
就是肉丁。
圣人一面说要离血腥之地远点,一面又说肉宰得越细越好,这岂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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