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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代」字——十九年王座,就此成了看守的位子;我从不曾是王,我只是替真正的主人,暖了暖他的椅子。
它说我「夙具圣骨,幼通神兽」,把我幼年养狼的旧事翻出来,洗成天命的征兆。
当年他们骂那是妖异,如今改口说那是神选。
骂与颂,用的是同一件事——可见事实本身多么无关紧要,要紧的从来是谁在执笔。
祭文的初稿,其实送到过我手上。
新王的意思是请我「过目」,看我敢不敢驳。
我驳了两处。
一处,把「禅位归神」改成「归神」。
禅位是人间的字眼,写得再漂亮,也留着「位子曾经是她的」这个把柄;将来有人翻旧账,头一批死的,就是当年拥立过我的人。
归神不同。
归神是把我整个人从人间的账册上划掉——划得越干净,留下来的人越安全。
另一处,初稿拟了八个「随侍升天」的名额。
我把这一条整个划去,批语是:神谕点名的祭品只有一位,多一个,都是僭越。
礼部居然照准了。
用神学杀人容易,用神学救人,原来也不难。
拟名单的人很周到。
八个名字,头一个就是阿杏。
所以我说,我的葬礼办得很好。
有几笔,是我自己的手笔。
祭文最后说,我「自愿」归于神。
这一句,倒不全是假的。
战是怎么败的,朝堂是怎么倒的,我以后会写。
今天写不动。
只说那一夜——旨意送到我面前,我清点了手里剩下的东西:三支还认我的军,两座城,一个名字。
拿这些去争,能争来一场内战;内战打完,无论谁坐上去,城下埋的都是我的子民。
不争,就只死我一个。
这道算术不难。
难的是算完之后,还要把「自愿」二字演到收场——只有我演得像,封圣才成立;封圣成立,忠于我的人才有台阶可下,才不必跟着去死。
所以新王念到「自愿」时,我在该垂目处垂目,该领受处领受。
礼官事先教过我仪程,教得磕磕绊绊。
其实不必教的。
这套仪程,半数是我当年亲手定下的。
按制,祭品出北门。
选狼祭,而非沉河、焚台,是新王的手笔。
满城都品得出这层意思——那桩旧事人尽皆知:废王幼年养过一头妖狼,养了许多年,亲手喂大。
如今把她献给狼神,是把她交还给她自己的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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