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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备忘录最难写的不是大事。
大事有骨架——葬礼怎么办的,门怎么过的,灯道怎么走的,重逢那天她说了什么。
大事自己站得住,我只需要把它们放在对的位置上。
难的是小事。
小事没有骨架。
小事像灰尘一样落在每一天上面,不捡就没了。
比如她翻书的时候用哪只爪——右前爪,爪尖收着,碰纸的力道轻得像在怕纸会疼。
比如她进书房之前总要在门外站一会儿,不是在等我,是在把外面的什么收拾干净了再进来。
比如阳光好的下午她会打盹,打盹的时候身上的灰色会不老实——像水面底下有蓝色在晃,不透出来,但你知道它在。
这些事不写下来,将来就没有了。
大事有别人记。
封圣大典有史官写,加冕有实录存。
可一头狼翻书的时候收着爪尖这件事——谁记?一头狼打盹的时候灰色底下漏蓝这件事——谁记?
只有我。
所以我写。
不是写历史。
是写灰尘。
她大约注意到了我在写东西。
有一天傍晚她来得晚了,我正在收纸。
她在门口停了一步——不是故意偷看,是走到那里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把纸翻过去。
她的眼睛扫过桌面,没有说什么。
我把纸折好,放进袖袋。
「你在写什么?」她问。
「账。
」我说。
这不算说谎。
这确实是一笔账——只不过记的不是鱼干和羊毛。
她没有追问。
她从来不追问。
这个毛病和桂婆一样,和阿钟一样,和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一样:不追问。
在我的故国,不追问是失职;在这里,不追问是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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