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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仲书可是读过书的人,知识面广博。
以前在云国皇宫的时候,为了打发时间,他没少去藏书阁翻些乱七八糟的杂书。
什么《南疆蛊毒大全》、《茅山道士速成班》、《我看风水那些年》,虽然大都语焉不详,但也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既然明枪不行,那就来暗箭。
既然物理无法消灭肉丨体,那就用玄学摧毁灵魂!
长孙仲书摆着一张寡夫脸。
抱歉啊,以他的武力值,也只能搞搞这了。
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最适合他这种手无缚鸡之力、又不想暴露杀心的弱男子了。
而且吧,这种死法还有一个好处——查不出来。
到时候赫连渊两腿一蹬,谁能想到是因为自己在他枕头底下塞了个小人儿呢?只能归结为天妒英才,英年早逝。
完美。
长孙仲书在脑海里迅速检索着以前看过的“弄死老公的一百种玄学方法”
。
最经典的,莫过于“扎小人”
了。
这就叫厌胜之术。
操作简单,成本低廉,隐蔽性强。
只需要受术者的生辰八字,再加上一点贴身之物,比如头发、指甲什么的,缝进布偶里,然后……
嘿嘿。
生辰八字倒是好搞,当初婚书正儿八经写着,他扫一眼也没忘。
问题是……怎么薅赫连渊的头发?
赫连渊的头发,看上去很结实,摸起来也很结实。
长孙仲书伸手在枕头旁边摸索一圈。
太结实了。
怎么被子里也没掉几根呢?
长孙仲书自觉现在自己像一只潜伏在夜色深处冷静打量猎物的狼,借着帘帐缝隙隐隐漏进的月光,从被子探出半颗脑袋,审慎地观察着赫连渊的头发状态。
嗯……挺黑的,挺长的,发质有些硬,摸他狗头的时候微微有些扎手,但是三两根落到自己颈窝里的时候,又痒得有些过分,涟漪似的,一圈一圈漾开,若有若无地挠到心口……
赫连渊依旧睡得极沉。
这么一大只,警觉性却有些欠缺,睡得跟死了一样。
长孙仲书稍微用手肘支棱起身子,垂着眼睛,面无表情地盯着他披散在枕上的一头乌发,眼神逐渐变得幽深而危险。
赫连渊,你的头发,我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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