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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蓝宝有那么高端?这颗也没多大吧,”
越翡扬了扬眉,新打了眉钉,扯一下龇牙咧嘴的疼,“不要算了,我拿回去当传家宝。”
“这牌子成套卖,有耳环家里就有更大的项链戒指,跟你家蟑螂似的,有一只就有一窝!”
典当店老板比了个数字,呵呵地笑了,“切成这样工费都不是小数目,纯属土豪行为……你上哪整来的?”
蓝色的眼泪放在玻璃柜台上,地壳运动赋予它宛如大海般沉静的颜色和天空的澄澈,而精良的切工使它不必强光照射,自然光照进去,粼粼生辉。
老板不敢要,但并不阻碍她眼馋。
“飞车党,听说过么?”
“啊?啊。”
越翡探过身,五指收拢,把宝石放回了盒子里,“我,前天开着机车,路过一个梦游的富二代,从她耳朵上扯下来的。”
用嘴扯的。
“???那她没报警吗?”
越翡想了想,自己现在好端端在这儿,看来林小姐没报警,计划可行。
“没有,可能是她看上我了。”
“越小翠我要把你上嘴皮子和下嘴皮子用502粘起来让你胡说八道浪费了我人生宝贵的五分钟三百秒。”
“那富二代审美有那么猎奇啊?看上你?”
老板不甘心,半信不信地,接着问。
南城东部作为过去的城中心区,仿佛的确被时代抛弃,连居民都嘲讽地称呼其为“下城区”
。
居住的人不少,可都是灰色的,按照设定程序活着,就像被嚼烂的口香糖,连意外也在程序内,逃不出那些。
偶尔发生点不一样的事儿,大家就去问,去打听,去谈论,刺激麻木的神经,直到那也变成一颗失去嚼劲的口香糖。
越翡嚼着西瓜味泡泡糖,吹出了一个大泡泡,啪地一声,“我不告诉你。”
林小姐的审美确实堪称猎奇,泡泡糖是西瓜味的,她翻来覆去地嚼,想起林小姐烟灰色风衣下绘有花朵彩绘的吊带衫,很细的吊带,勾出形状明显的锁骨。
还有那件轻薄的银色毛衣,一开始搭在她的臂弯,后来搭到了她出租屋的懒人沙发上。
她们之间倒没发生什么符合这个场景的旖旎情事,林小姐喝醉了酒——竟然一杯就倒,晕头转向地跑了,毛衣没拿,落在酒吧的椅子上。
老板建议就放在酒吧,等林小姐回来找。
切,她一看就是那种掉了东西不会回头找的人,兴许忘了,兴许懒得来,反正她有很多。
“那倒不会,我很喜欢那件衣服。”
林知音瘫在越翡的懒人沙发上,照理来说她不会这么失礼,但班简直不是人上的,连上十个小时,她能维持人型就不错了。
还有越翡家实在太舒服,沙发太好躺,总之不是她的错。
“林小姐,你进你自己家公司上班还那么累啊?”
越翡从冰箱里冷冻层拿出来一个塑料袋,冰块扁扁一大片,框框一通猛砸,丁玲咣啷倒进玻璃杯里,再满上柳橙汁。
“我才不会给别人的公司卖命,”
林知音一口气把柳橙汁干了,冰得脑仁疼,“谢了,叫我林知音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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