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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亦真这辈子有两个本事,是别人学不来的。
第一个本事是饿不死。
三岁那年冬天,他蜷在京郊一座破山神庙的供桌底下,身上盖着从野狗嘴里抢回来的半张烂棉絮,脚指头冻得跟红萝卜似的,肚子饿得前胸贴后背。
庙里头的山神像缺了半个脑袋,残破的泥脸被香火熏得乌黑,嘴角却还挂着一丝诡异的笑,像个在嘲笑他的活鬼。
他盯着那尊泥像看了整整一宿,天快亮的时候做了个决定:以后哪怕去偷去骗去坑蒙拐骗,也绝不再让自己饿成这副狗样子。
从那天起他就再没饿过。
要饭要不到就偷,偷不到就骗,骗不到就换个地方再骗。
他像一只从阴沟里爬出来的耗子,命贱,牙尖,什么脏东西都能啃,什么烂地方都能活。
第二个本事是看人。
西市口蹲着的乞丐少说有二十来个,有的瘸腿,有的瞎眼,有的跪在地上磕头磕得额头发青,一天下来也就讨几文铜钱。
贾亦真从来不跪,也不磕头。
他只靠在墙根下,眯着眼看路过的每一个人。
看他们的鞋——布鞋还是缎鞋,新还是旧,鞋面上沾的是泥浆还是香灰。
看他们的手——指甲缝里是泥垢还是墨渍,虎口上有没有拉过弓的老茧,手腕上有没有戴过镯子的印痕。
看他们的眼神——往哪瞟,停多久,瞳孔缩不缩。
鞋干净、虎口无茧、眼神往女人腰上飘的,那是外地来的布商,好骗。
鞋破了但指甲干净、腰里鼓囊的,那是赌坊刚赢了钱的伙计,更好骗。
鞋面缀珠子、走路时左右乱看的,那是头回进京的土财主,最好骗。
就凭这双眼,他在西市蹲了三天,挑中了一个徽州的茶商,用一包假茶叶骗了人家十二两银子。
那茶商直到上了船才发现,包袱里的“黄山毛峰”
全是在西市后巷的垃圾堆里捡来的枯树叶子,搓碎了拿绿颜料染的。
靠这两个本事,贾亦真在乞丐堆里活了二十多年,不但没饿死,反而活得比大多数正经人还滋润。
他睡过城隍庙的香案,睡过镖局的马棚,睡过妓院柴房里堆着的旧棉被。
他吃过酒楼倒掉的剩菜,也吃过富商府上偷来的点心。
他穿过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旧衣裳,也穿过从当铺里骗来的新绸袍。
他这辈子没什么大志向,最大的愿望就是攒够一笔钱,找个没人认识他的小县城,开间小铺子,安安稳稳过完下半辈子。
至于这笔钱怎么攒,他的计划也很简单:趁皇榜招贤、各地人潮涌进京城的机会,挑几只肥羊,狠狠宰一刀,然后卷包袱走人。
他本来真是这么打算的。
直到他在西市口听见那两个落魄文人的对话,直到那个胖文人压着嗓子说出一句话,直到那句话像一颗火星掉进他心里那堆干柴里,轰的一下把他二十多年的认知全都烧了个精光。
“我看啊,她压根儿就不是想要衣服。”
贾亦真在那面被油烟熏得乌黑的墙柱下坐了整整一个下午。
他把那两个文人的对话翻来覆去地嚼了不下二十遍,每嚼一遍,心里的火就旺一分。
他不是没听说过女帝的事。
京城里关于那个女人的传言比护城河里的王八还多,有人说她登基那天砍了十七个大臣的脑袋,有人说她养了三千面首夜夜笙歌,有人说她其实是个妖狐变的,专吸男人精魄。
贾亦真对这些传言向来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他一个混乞丐堆的骗子,犯不着操心龙椅上的人到底是人是妖。
但今天不一样。
今天他听到的不是传言。
是规律。
撕衣服,一件接一件地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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