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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原主上过四年私塾,四书、五经、大明律都能背个大概。
古人曰: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原主是有学问的,没有通过县试,不过是第一次没过心态崩了,并且沾上了黄和赌,越考越没兴趣,一次比一次颓废,也不好好写卷子了。
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和所学,想必,用功加固一下,通过县试并不是什么难事,但他要想个好的方法,让记忆力事半功倍才行。
于嘉想了想,写的记忆,要比背诵牢固的多。
然而,这个时代几乎没人写,因为毛笔书写太慢,比较浪费时间。
少部分人以抄书的方法,加深印象的同时还能挣一些钱,但大多数人,还是以背诵为主。
他制造出了铅笔,冲这一点,比别的学子就占了很大便宜。
那就写,一遍一遍的默写!
转眼间,夕阳西下。
夕阳里,忙于开荒的百姓满脸笑容,在小溪边洗着脚上的泥,家家户户升起渺渺炊烟,白鹭从田间飞起向着天边而去。
看着窗外的景色,于嘉仿佛觉得后世是一个梦,他本来就是这个时代的人。
于嘉伸了个懒腰。
一整天,他默写完了一整本论语,二十篇,共一万六千字。
原主功底还是很扎实的,也不是一无是处,于嘉只有几句想不起来,翻了书本,估计明天再默写一遍,论语就全都记住了。
可这时,门外突然响起了马叫声,还有苏毅粗犷的声音:“大郎,这个肥皂别再做了。”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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