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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文字,我几乎不曾错过,即使是报告,或他帮谁写的自传,我都看过。
「可是,我不知道要写什么。
」长毛搔搔头,对我说:「我一点写小说的感觉都不见了,心,像枯萎了一样。
」
「你能想出枯萎这个词,来形容你的心,就表示你还有一点创造跟想像力。
」
他疑惑地看着我。
「把你电脑里面那一堆断头小说翻出来吧!
挑一篇写行不行?」
「要挑哪一篇?」
「随便啦!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龟毛了?」
他叹了一口气。
「就算有题材,我也想不到支持我写作的动机。
」
这是我熟悉的,那个自负、自傲、自恋的男人吗?他像个骨架,掛在阳台边上,空盪盪的,似乎失去了生机。
以前,他每写完一篇诗词、一首歌、或者一篇文章,就会急着拿给我看,甚至唱给我听。
我记得,他那时眼神总是露出光芒,如此耀眼,我会认真欣赏,告诉他我的感觉,然后,他会摸摸我的头,说我是可爱的小乖,最懂他的女孩。
那是一个,我们都还是单纯的学生的年代。
「为我写好不好?」
「什么?」他惊讶地看着我。
「你知道,即使这世界已经没有人记得你,但是你的作品,至少都还会有两个人看。
」我说:「一个是你自己,另一个人,永远不会改变,是我。
」
没有人可以知道,自己是否可以完全找到自己,但是藉由一些办法,至少可以度量自己的心还在不在。
长毛以前肯定自己的办法,是他努力创作、努力经营梦想,所以那时候他存在得很绝对,甚至,当他自己世界中唯一的神,而如今,他像个躯壳。
收回一切属于自己的东西,把放在别人家的东西拿回来之后,才发觉自己原来有的一些什么,反而不见了。
我很高兴,至少他没有为了我们跟踪他而生气,那表示他真的已经改变了很多,但是同时,他也变得很没生气,整个人像个活死人似的。
「就当作是为了我写的吧!
好吗?」我说:「你需要的东西是什么,这我不知道,但是我们都明白,没有那东西,我们就无法真正的相爱,所以,当作是为了我,你试试看,为我而写吧!
」
下午四点半,长毛穿着破烂的红色长袖上衣,一件剪成七分裤的陆军迷彩裤,散乱着一头乱发,坐在阳台上,他看着我,而我从他眼中,又看见了一点点,正在復甦中的光芒。
淑芬问我,现在的我,是他的谁。
「有事没事往他家跑,可是看起来你们又不像真正在一起,现在到底算什么关係呀?」
我想了一想,笑了一笑,拿了一颗芭乐给她。
说是我已经习惯等候也好,说是我只是无力去改变什么也好,至少我现在是满足的,看着他专心写作,努力寻找自己想要的感觉,我觉得再没有比这时候更好看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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