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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结果。
」两隻脚毛还挺长的小腿上面,到处都是红斑。
「你要不要请人来消毒呀?」
「不必,我想放火烧一烧房子比较快。
」
「那隻带菌的野狗呢?」
「嘿嘿嘿嘿……」
长毛说,他跟阿福两个人,为了那隻野狗,去买了一把bb枪,追遍牠整条艺术街,打得牠飆屎飆尿。
「你们好变态唷!
」
「敢把跳蚤传给我儿子,我就餵牠吃bb弹。
」
他儿子,他把那隻特技猫当成儿子。
所以他要搬家,搬到附近的套房,阿福还是住他隔壁,忙着找房子,忙着搬家,没有时间陪我规画行程。
「你决定就好。
」他这样简单对我说。
原本我以为,等他搬完家之后,我们就可以一起出去玩了,然而当他终于搞定这个问题之后,却又对我说:「我得去工作了。
」
「工作?你已经拿到毕业证书,都快入伍了耶!
还工作?」我皱着眉,完全不能理解。
长毛摇摇头,给我看他的成绩单。
「大四英文,零分?这是怎么一回事?」
「不是那个,那个是必选修而已。
所谓的必选修,就是选修,但是一定要选。
不过修了不一定要过,所以我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让它当的。
」他指着另一科的成绩让我看。
「当代主义批判,二十九分?」
我简直不敢相信,不知道这傢伙书是念到哪里去了。
这种课程叫做通识课程,为了避免你只专精于本科系,所以学校硬性规定这种课,很无聊,但是你又非念不可。
毕业前,要修满一定学分的通识课,否则……
「就像我现在这样,延毕。
」他很镇定地对我说。
躺在床上,我缩在他的怀抱中,他叼着菸,若无其事地对我说。
因为只修两个学分,所以他下个学期,一星期只有两节课,剩下的时间,他想去打工。
我在规画好行程之后,想找他一起再确定一次,没想到我得到的是这个消息。
「我找好工作了,在台中工业区。
」
「做什么的?」
「滑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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