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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在吵架的过程中,阿鱼就会说“你算什么哥哥”
之类的话,他就想听阿鱼和阿言喊他哥哥。
萧至欢最大的毛病就是,越喜欢谁,就越要欺负谁,还要对方心甘情愿被他欺负,完全屈服于他,用各种手段让人像狗一样忠诚于他。
不仅如此,他还不愿纡尊降贵欺负仆从或者地位太低的寒门子弟,除非长的够好看,且高自尊又极内敛,欺负起来才有趣,就像林景和那样的。
他认为,只有长的好看的世家子弟才配被他收服,才配成为追随他的小弟,像萧至言、萧不渝这种极高地位又极好看的,那更是仙品中的仙品!
萧至言太了解萧至欢的恶劣品行,拽着萧不渝就走,气鼓鼓的说:
“阿鱼,我们去别处玩,他有病,我们又没病,我看见他就想吐!”
萧不渝狠狠瞪了萧至欢一眼,说:
“你敢咒我死,说我是小骷髅,我记住了,早晚要你好看!”
萧至欢没想到混搅了这一阵,萧不渝居然还能想起小骷髅来,怎么什么都记不住,就记得住骂人的。
他实在没法,只能硬抵赖:“你听错了,我没说过,是你自己耳朵不好使,不许污蔑人!”
萧不渝已经懒得再搭理他,萧至言也绝口不提这个蔑称的由来,只怕吓着阿鱼。
萧至欢确实丝毫没有咒人死的意思,只是私底下如此戏称,说顺嘴了。
他甚至想着,若将来萧不渝真要被陛下处死,他就求父王救下来,再将人藏起来玩,肯定很有趣。
天地良心,他认为自己绝对是唯一为了救萧不渝,什么都敢做的人,哪怕就是冒着被父兄打死的风险,都要救!
……
次日午后。
萧不渝早早就去了太极殿背书,但背完,皇兄又给他增加了功课,每日都要誊抄所背的诗文,还需字迹工整,不能有任何涂抹修改的痕迹。
他心里气的不行,但已经深刻明白,闹也没用,赶忙坐到了桌案前动笔开写,只想快点做完,好去玩耍。
在青云观,他是被强压着临摹过字帖的,但大多数时候都在偷懒,简单的字还能写的像个样子,复杂点的就跟鬼画符似的。
虽则如今背的诗文都还算比较简单,并且是誊抄,不是默写,但对他来说,还是很难写工整,总要涂改。
如此写了一页又一页,写了一遍又一遍,手腕都写痛了,也还是没写出完整的一首诗,倒弄的桌案周围全都是写废的笺纸。
终于,终于这次成功写到《采薇》的最后一个字,并且没有丝毫涂改,但墨滴了一滴下去,将“莫知我哀”
的最后两个字全都晕染开了!
直气的他摔了笔,且还觉不解气,将云笺纸也撕的粉碎,抱着双臂生闷气,咬牙切齿的嘀咕:
“啊啊啊怎么就染了,什么我哀,是我太衰了吧……”
这已是昭王今日不知道多少次摔笔撕纸,正在奏对的群臣亦是见怪不怪。
他终于又双叒劝好了自己,一定要慢慢写,不能着急,总是出错,那写到什么时候是个头!
如此想定,再次提笔,写好一个字就等干透之后,再写下一个,以免手掌不小心给蹭花了,写完一个字就立马将笔拿开,千万不能滴墨……
这些都是无数次失败总结出来的经验。
不过这样一来,等待的时间就太长,焦躁的他一个劲儿的咬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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