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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核桃的时候已经是秋天了,田野里的枯草堆里藏满了蝗虫。
它们的翅膀张开时就像一把扇子,有镶嵌红色花边的,也有蓝色花边的,让人目不暇接。
即便是在冬天,我也能找到消遣的对象,从而自得其乐。
我对动植物的爱好自然一路积累。
由于上起课来我总是神游天外,被小鸽子带离教室,我的功课一直停步不前。
幸好我的父亲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从城里给我买回一本书,这才燃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那本书上面画着许多五彩的格子,每一格里画着一种动物,它们的名字就写在旁边。
这本图画书是我真正的老师,因为它我才掌握了那些枯燥的字母。
书中介绍的第一种动物就是“驴”
,在法文中它的拼法是Ane,于是我认识了字母A。
然后我从牛的名字中学会了字母B,从鸭子的名字里认识了字母C。
如此这般,我也学会了其余的字母。
不过,有几格图像上的字印得不太清楚,然而这并没有造成大的障碍,因为这个时候父亲便会过来帮忙。
我进步得很快,没几天时间我就可以读懂那本鸽子封面的书了。
我的父母为我的进步感到惊异:我竟然学会了拼读。
唯一能解释那惊人进步的原因就是那群可爱的动物们。
它们激发了我的兴趣,教会了我念书。
它们是我一生都要感激的对象。
不久,好事再次降临。
为了奖励我的用功,我又得到了一本拉封丹的《寓言》。
书里面有许多插图,虽然又小又简单,可是却很有趣。
它讲的尽是些乌鸦、喜鹊、青蛙、兔子、驴子、猫和狗的故事,这可是我熟悉极了的主角们。
书里的动物像人一样会说话,虽然它们的语言和举止也像人一样乏味和简单,但并不影响我的阅读热情。
我试着把一个个音节连起来,慢慢地就弄懂全篇的意思了。
不过读懂全书后你就会不得不承认,拉封丹的确是我们一生的朋友。
十岁时,我到路德兹学院念书。
由于我是学院附属的教堂里的侍童,我不用交学费。
这样的侍童有四个,我是其中最年幼的,因此只能做小角色,算是凑人数。
在教堂做弥撒时我们都会穿上白色的长袍,戴上小圆帽干些翻书页、摇铃的工作。
我总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该翻书,什么时候该摇铃。
弥撒完了,我们还得两两结伴走到圣坛边跪下念祈祷词。
而我总是因羞怯背不出祈祷词来。
虽然如此,我在那里的学习成绩却很好。
我在翻译课上总能得到很高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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