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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焚书籍有一个基本限定,“非博士官所职”
,也就是说,朝廷博士官负责保管的书籍不烧,只针对民间流通的书籍,明确禁止民间私人藏书,由朝廷官方垄断文化的传播。
四是实用类书籍不烧。
医药、卜筮、种树之类的书籍属于实用技术类,不像诸子百家的著作涉及思想领域,逃过一劫,得以保留。
同为儒家经典的《周易》被视作卜筮一类,也不在被焚烧之列。
李斯的建议不仅焚书一项,还有两大配套措施。
一是压制言论。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不仅不能藏书读书,只要有人胆敢谈论书中的内容,就要杀头,尸体丢弃到街市上。
“以古非今者族”
,胆敢借古讽今的,罪过更大,将遭受灭族之灾。
二是取缔私学。
书都没有了,春秋战国时期一度兴盛繁荣的私学教育也不被允许。
民间若想学习,只能学习国家的法律政令,叫作“以法为教”
,由朝廷的官吏兼任老师,叫作“以吏为师”
。
官吏同时肩负教化民众的任务,吏与师两个角色合二为一,执政之吏即教化之师,负责传布国家的法律政令,督促百姓守法听命。
在李斯这道奏书上,嬴政只批复了一个字:可。
一场轰轰烈烈的焚书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咸阳作为帝都,率先焚书垂范天下。
这一日,王宫之前宽阔的广场上,篝火早已升起。
当日要烧掉咸阳城所有的民间藏书,始皇帝亲临现场,见证焚书之盛况。
嬴政缓步来到篝火前,举起手中的竹简,对众人说:“这是一部《孟子》,孟轲先生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朕不同意。
在大秦,君王就是社稷,社稷就是黎民,没有什么主次轻重之分。
这样的书,害人不浅,烧了吧。”
围观的民众面目各异,有的一脸漠然,有的唉声叹气,有的面露悲愤痛苦之色。
李斯一边焚书,一边向公众宣讲政令:“大秦始皇帝有令,除大秦史书外,其他诸子典籍一律收缴焚烧。
民间敢有私藏书籍者,一律斩首!
知情不报者,同罪论处!”
“作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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