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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士人往往喜欢谈论远古的事情,借古代批评眼前的乱世,他们以矫饰虚妄、天花乱坠的语言和学说,去表达对现实的不满,通过发展私学,点评、非议各国君主所建立的国家制度。
诸子百家的学说,就是这么来的。
“如今情势完全不同了,始皇帝兼灭六国,一统天下,一切分辨是非黑白的思想观念,都应当取决于无上至尊的皇帝一人。
令人担忧的是,如今私学依然盛行,儒生士人对国家法律政令妄加评议,听到法律政令下达,就以他所学的知识品头论足,入朝的时候对朝廷政令心怀不满,出了朝堂就去参与街谈巷议,指摘朝政。
这些人,靠攻击君上沽名钓誉,以标新立异来抬高自己,更恶劣的是,还煽动群众造谣诽谤。
凡此种种,倘若不加以禁止,在上,君主的权势必将受到损害;在下,恐怕将形成朋党势力为非作歹。
所以,禁止民间的私学、士人的非议,极为必要,而且大大有利。
“臣建议,除了大秦史官所记录的秦国史书,从前其他国家的史书全部烧掉。
除了博士和官府因为职责所需收藏管理典籍之外,全天下有人私藏《诗》《书》等诸子百家著作的,必须通通上缴官府,由地方官员就地焚毁。
民间胆敢私下谈论《诗》《书》的人,斩杀于街市,然后弃市。
对那些以古非今、妄议朝政的人,灭族。
官吏对于以上种种情形如果知情却不上报,以同罪论处。
朝廷的焚书令颁布三十天之后,如果还不能贯彻执行,就在主责的官吏脸上刺字,发配去做苦役,白天防寇,夜晚筑城,服役满四年才能归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医药、占卜、种树之类的书籍,不在焚书之列。
诸子百家之书焚烧殆尽之后,如果有人想要学习知识,就学习国家的法律政令,朝廷官吏就是他们的老师。”
(译自《史记·秦始皇本纪》)
针对儒生恢复分封制的主张,李斯重申他一贯的立场,进行严厉的驳斥。
驳论的基本逻辑是,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制度,不能因循守旧,应当与时俱进。
但李斯这篇《议焚书》,重点并不在此。
李斯提醒秦始皇,当前社会上,尤其是儒生士人当中,弥漫着一股以古讽今的风气,舆论复杂,人心不定,必须加以整治,将人们的思想、观念、舆论统一起来。
如何统一?李斯提出“焚书”
的建议。
当然,焚书并不是烧尽天下所有书籍,从一开始就划定了明确的范围。
一是烧“六国史书”
。
“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除了秦国自己编纂的史书,六国的史书通通销毁,使人们逐渐忘却曾经存在过的诸侯列国,断绝六国人对于故国的追忆,以及复国的幻想。
消灭六国的历史,才是从根本上消灭六国。
二是烧“《诗》《书》百家语”
。
《诗经》《尚书》是儒家经典,不只儒家,诸子百家也要一并烧掉。
把《诗》《书》单拎出来,可见儒家典籍应当是焚书的重点对象。
三是只烧民间私人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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