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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格钟情伊拉克的原因,不但美国官员难以理解,伊拉克方面同样也表示困惑。
其实,除了他身边那些熟人,大概没人清楚伯格的思维方式。
伯格向来以发明家自居,同时,他还自诩很有冒险精神。
不过,在旁人看来,伯格从来就不能算是一个“正常人”
。
小时候,伯格的居所是一座错层式建筑,家的附近就是威彻斯特的商业中心。
街坊都觉得伯格的性格有些怪异。
他的乐趣之一乃是饲养酵母菌落。
无论走到哪里,他都带着一个小小的工具箱。
箱子里从来不缺胶带与绳索。
他喜欢手工,还“发明”
了无数奇奇怪怪的小玩意儿,比如带电的“测谎仪”
,比如一个电池驱动的警钟。
夏令营里,一旦有人闯进他的房间,警钟就会大吼“给我出去”
。
他的创意,给周围的人带来了不少欢乐。
高中同学觉得伯格善于动脑,都忘不了他敏锐而湛蓝的眼神,还有那不拘一格的发型—伯格把头上其他地方都剃得一干二净,只留下额头上的一撮金色卷发。
乐队里,他负责吹奏低音喇叭;科学竞赛当中,他表现得也很积极;艰涩的哲学著作,他总爱翻来翻去。
为了考验身体的耐受能力,他甚至报名参加了跨国自行车竞赛,完成了100多公里的骑行旅程。
即便回到家中,他似乎也想显得不同寻常一些。
伯格是犹太裔,家人不信宗教,政治上倾向自由,反对战争。
可是,伯格偏偏以信奉宗教保守主义、鼓吹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强烈支持美国干涉他国政治为自己的信条。
“别人不去的地方,他就会踏上一脚。”
吕彼得(PeterLu)是伯格的高中伙伴,提起朋友,他这样评价,“相反,如果眼前有一条现成的路,那尼克绝对不屑于踏足。”
大学时期,伯格进了名校深造。
不过,他并不屑于拿到学位,于是从康奈尔大学休学。
而后,他几度再次求学,也工作过一段时间。
他始终没有文凭,不过倒是积累了不少工作经验。
他曾在非洲做过志愿者,也曾负责维护无线电天线设施。
后一个角色,让他发现了自己的卓越才能和不一般的神经耐受力—他可以身处180多米的铁塔之上,安然完成通讯设施的修复工作。
慢慢地,他打算自己创业,好好利用自己对于电力的兴趣。
24岁那年,伯格得到了家里的资助,从而开办了属于自己的公司—“普罗米修斯高塔服务公司”
(PrometheosTowerService)。
董事长伯格主要选择发展中国家开展生意。
他想帮助这些地方建造无线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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