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想小说网

合同式宗族组织(第6页)

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建阳县考亭陈氏于元代创立一座坟祠,“更置田山”

,招僧住守。

至明万历九年,被“刁恶道人”

指为官庵,后经陈氏族人呈控,由本县断还,“听从陈氏另行朱明福、郑志同管守坟”

在此过程中,祠产的所有权归属已发生变化。

如云:“前已公议,出银构讼者,则有收其祭租;未出财力者,永无伊收,各不相干。

其中费尽赀资艰辛者,仅有二十九位。

而以额例,其祠租苗不拘房次排收,但论此二十九股排收,永为定例。”

[871浦城县占氏原有“元善公墓田”

计租50担,后被族人盗卖,乾隆时历经呈控,“断令备价赎回归祭”

,而“祠内又无公款,致耽搁五十余载,田悬未赎”

清嘉庆二十一年,“以田未赎回,祭资无出,于是邀集族众四十人,分为仁、义、礼、智、信五班,每班八人,值管一年。

将递年租息所出,于冬至日备办祭品,恭祀列祖列宗,各子孙余颁胙。

除办祭完粮外,若有余款,四十人均分,名曰冬至会。

立定章程,颁给号簿,行之已七十余年矣”

1881。

以上各例表明,在聚居宗族中,依附式宗族和合同式宗族往往具有类似的职能,因而是可以相互替代的。

明清时期福建各地的散居宗族,一般都是合同式宗族。

这是因为,在散居各地的族人之间,既不存在共同的地缘关系,也不具备可靠的继嗣关系,因而利益关系也就成为联结族人的唯一纽带。

例如,连城县文川桥、杨家坊等地的李氏族人,曾先后在本县及汀州府城和福州省城“同祠合祭”

,其有关权利及义务都是按股份分配的,并以“合同”

的形式加以确认。

试见清康熙十五年的《子园公、子荣公两房合同》:立合同城南李氏世孙,为同祠合祭,议定祀典事。

我始祖十七郎公,由宋代来居连城,传至五世祖,子园公、子荣公兄弟生焉。

子园公世居城南文川桥下,历传至八世祖,兄弟三人:宗政公、宗闰公、宗志公,子孙得以滋盛,始分为三大房也。

卜地狮子坪建祠,崇祀先祖,轮奂壮观,置立祀田以供春秋二祭,是皆子园公之子孙三房义举也。

子荣公迁居杨家坊,递传子孙,亦称为连之望族,即其本地亦建有祖祠,立有祀田,以供祭祀。

因先年兄弟异居,虽共属本县,地之相去八十里。

虽则分祠各祭,而子孙宗族凡有遇会遭逢,总之不忘本支至意,犹是尊尊亲亲,昭穆不爽。

今子荣公之子孙卜吉诣祠,会集三房相议,将子荣公神主送入文川桥下祖祠,兄弟合祭,共祀列祖,仍将八世祖元贵公神主与宗政三公之神主同立。

此诚宗族萃亨,没者安而生者顺,千秋盛举也。

但合祠必首重祀典,而祭仪不可不与三房预为定计。

今合子园、子荣二公之子孙,则为二大房,而权宜定例,则以八世祖之兄弟四人子孙分作四房,轮流值祭,递为祭主。

丙辰春秋定例,每岁春祭用清明,秋用七月十四,凡办祭仪并设席颁胙等项,作四房轮流,每四年一次,上下相承,周而复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陈医生,别怂!间谍的战争纵目我真是反派BOSS总裁爹地超给力修仙百艺众神世界通灵王妃每天都想和离会穿越的外交官遮天之圣体时代超级鉴宝师逍遥小贵婿大道朝天远东1628我的人生可以无限模拟武侠仙侠世界里的道人夜的命名术太太请自重家族修仙:我能看到提示长生三千年仙父签到,人在孤岛,刚自建豪华别墅宠妾灭妻?这王妃我不当了!超级吞噬系统捡只猛鬼当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