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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杂论(第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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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用纯粹口语——国语,北平话——的才多些,老舍先生是一位代表。

但比较起来还是少数。

老舍先生的作品富于幽默的成分,“说”

起来极有趣味。

抗战前北平朱孟实先生家里常有诵读会,有一回一位唐宝钦先生“说”

老舍先生的《一天》,活泼轻快,听众都感兴趣,觉着比单是阅读所得的多——已经看过原文的觉得如此,后来补看原文的也觉得如此。

作者在清华大学一个集会里也试过浑家先生的《奉劝大爷》(二十五年二月三日《立报》),那是讽劝胡汉民先生的。

听众也还感觉趣味。

这两篇文都短而幽默。

非幽默的长文,作者也在清华诵读会里试说过一回。

那是作者自己的《给亡妇》。

这篇文是有意用口语写的,但不敢说纯粹到什么程度。

说的当儿一面担心时间来不及,一面因为自己说自己的文字有些不好意思,所以说得很快,有点草草了事似的,结果没有能够引起听众的特别注意。

作者以为这种文字若用的真是纯粹口语,再由一个会说的人来说,至少可以使听众感到特别真切的。

至于用口语写的白话诗,大家最容易想起的该徐志摩先生的那些“无韵体”

的诗。

作者觉得那些诗用的可以算是纯粹口语。

作者曾在清华的诵读会里试说过他的《卡尔佛里》一首。

一面是说得不好,一面也许因为题材太生疏罢,失败了。

但是还值得试别首,作者想。

还有赵元任先生贺胡适之先生四十生日的诗(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北平《晨报》),用的道地的北平话,很幽默的,说起来该很好。

徐先生还写过一首他的方言(硖石)诗,《一条金色的光痕》,是一个穷老婆子给另一个死了的穷老婆子向一位太太求帮衬的一番话。

作者听过他的小同乡蒋慰堂先生说这首诗,觉得亲切有味。

因此想起康白情先生的《一封未写完的信》那首诗,信文大部分用的是口语,有些是四川话;作者想若用四川腔去说,该很好。

现在的诗歌朗诵,其实是朗读。

作者还没有机会参加过这一类朗诵会,但曾请老舍先生读过《剑北篇》的一段和《大地龙蛇》里那段押韵的对话。

听的所得比看的所得多而且好。

特别是在看的时候总觉得那些韵脚太显著,仿佛凸出纸面上似的刺眼,可是听的时候只觉得和谐,韵脚都融化在句子里好像没有了一般。

老舍先生不像吟旧诗、词等的样子重读韵脚,而是照外国诗的读法顺着辞气读过去。

再说《剑北篇》原用大鼓调句法,他却只读不吟唱,大概是只要郑重和平静的效果的缘故。

——读的用处最广大,语文教学上应该特别注重它。

现在的学生只在小学里学会了诵,吟、读、说都不曾学。

诵在离开小学后恐怕简直用不着;读倒是常常用着。

黄先生说到教室内的国文教学,学生“起立读文,……每因害羞,辄以书掩面,草草读毕;或因胆怯,吞吐嗫嚅,期期不能出诸口;偶或出声,亦细微不可辨”

(《朗诵法》一三六面)。

这是实在情形,正是没有受过读的训练的结果。

作者主张小学的国语教学应该废诵重读,兼学吟和说;大中学也该重读,恢复吟,兼学说。

有人或许觉得读和说不便于背。

其实这是没有根据的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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