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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遇到的天气,一般总是好天气。
那天夜里一切太平,第二天,第三天,都是如此。
每晚我们都会经过不同的城镇,有些就在远方的山麓上,看起来就像是一处闪烁着夺目光彩的灯床,一间房子也看不见。
第五晚,我们经过圣路易,那幅景象就像是全世界的灯都亮起来了似的。
以前在圣彼得时,他们常说圣路易有两三万人,我一直不怎么相信,但是在那晚约2点钟时,当我看到那炫目耀眼的光芒时,我终于相信了。
那座城安安静静的,一点声音也没有,大家都入睡了。
现在每个晚上大约10点钟左右,我都会溜上岸到一些小村落去,花10到15分钱买些玉米粉、腌肉或其他食物来吃,有时候我也偷些流落在外的鸡带回来果腹。
老爸总是说,当你逮到机会时就要偷只鸡,因为你自己不偷的话,别人也会偷,这亘古不变的法则千万别忘记啊。
我倒是从来没有见过老爸偷鸡,不过他总这么说就是了。
一到清早,天大亮前,我便溜进玉米田,借一只西瓜或是甜瓜、南瓜,或是几个刚熟的玉米,诸如此类。
爸爸常说,借借东西,只要你存心在有的时候偿还人家,那没有什么害处。
不过,那位寡妇说,那不过是偷窃好听一些的说法罢了,正派人没有一个肯干这样的事。
吉姆说,依他看,寡妇说的有一部分道理,你爸爸说的也有一部分道理,最理想的办法是我们搞好一份清单,从中挑出两三种东西,先借到手,然后说明,往后不再借了——依他看,这样一来以后再借别的东西就不碍事了。
我们就这样商量了一整夜,一边在大河上朝下游漂过去,一边准备定下主意,看能否不用借西瓜,或者香瓜,或者甜瓜了。
商量到天大亮,问题全都得到了圆满解决,决定不借山里红和柿子,把这两项从单子上删掉。
在这样决定以前,大家心里总有点儿不大痛快,决定以后,大家都觉得心里好受了。
能这样作出决定,我也很高兴,因为山里红根本不好吃,柿子呢,还要两三个月才熟透。
偶尔我们会打只太早起床或是太晚睡觉的野鸭。
大致说来,我们过得还算不错。
在第五个晚上,小船漂到了圣路易下游。
午夜前我们碰到一阵狂风,夹带着雷电,霎时下起了倾盆大雨。
我们躲在帐篷里,任木筏漂流。
当天边划过一道闪电的时候,我们只看见前方一片汪洋,两侧岩壁矗立。
不久之后我说:“哟,吉姆,你看那里,那是一艘触礁的汽艇耶!”
我们正朝着它漂过去,雷电闪闪,把它照得很清楚。
船身已经歪斜倾倒,船头甲板的一部分浮出河面,在闪电的照耀下,可以清楚地看到上头的每根电线。
船上的大钟旁靠着一把椅子,椅背上挂着一顶旧水手帽。
暴风雨逐渐过去了,在这样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看到如此的残骸凄惨孤独地漂在河中,我想任何一个男孩都会和我有相同的感觉。
我想上船去逛逛,顺便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
于是我说:“吉姆,我们上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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