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想小说网

论辩(第12页)

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特举之则为一体,分二之则为数节)。

今设为量曰:“声是所作(因),凡所作者皆无常(喻体),故声无常(宗)。

初以因,因局,故谓之小故([原注]犹今人译为小前提者)。

无序而最前,故拟之以端。

次之喻体,喻体通,故谓之大故([原注]犹今人译为大前提者)。

此“凡所作”

,体也;彼“声所作”

,节也。

故拟以见之成见([原注]上见谓体,下见谓节)。

太炎这一段话,未免太牵强了。

《经说·上》论大故小故的一节,不过是说“故”

有完全与不完全的分别(说详上文),并不是说大前提与小前提。

太炎错解了“体也若有端”

一句,故以为是说小前提在先之意。

其实“端”

即是一点,并无先后之意(看《墨子间诂》解“无序而最前”

一句)。

太炎解“见”

字更错了(看上文解“若见之成见也”

一句)。

《经·上》说:

“见:体尽。

《说》曰:时者,体也。

二者,尽也。”

此说见有两种:一是体见,一是尽见。

孙诒让说时字当读为特,极是。

《墨辩》说:“体,分于兼也。”

又“尽,莫不然也。”

(皆见《经·上》)体见是一部分的见,尽见是统举的见。

凡人的知识,若单知一物,但有个体的知识,没有全称的知识。

如莎士比亚(Shakespeare)的“暴风”

一本戏里的女子,生长在荒岛上,所见的男子只有他父亲一个人,他决不能有“凡人皆是……”

的统举的观念。

至少须见了两个以上同类的物事,方才可有统举的观念,方才可有全称的辞。

因明学的“喻依”

(如说:“凡所作者,皆是无常,犹如瓶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全球进化港综世界完美人生太古神王快穿攻略,病娇男主,宠翻天!星宝三岁半被六个舅舅团宠了遮天:成帝的我回到地球当保安朕就是亡国之君空战之王护国狂龙神算小奶团驾到我就是神!凶灵秘闻录诸天从流月城开始最强赘婿朱雀记谍网重生80年代奥术神座临渊行火影:从双神威开始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造化图盖世武神大魏霸主豪门撩婚之娇妻请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