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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显然,即使我们知道了前一类知识,对于蝙蝠的精神世界的想象依然是困难的。
所以,第三人称知识和第一人称知识之间的解释学鸿沟依然存在。
内格尔的思想实验和杰克逊关于“玛丽不知道些什么”
的思想实验之间,显然存在着一种平行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说,黑白屋内的玛丽就可以被比作内格尔语境中的人类,而被放到屋外的玛丽则又可被比作内格尔语境中的蝙蝠。
就像只有被放到屋外,玛丽才能够真正获得关于色彩的现象知识一样,只有自己变成蝙蝠(这当然在科学上是荒诞的),我们人类才能够获得关于蝙蝠听觉的现象知识。
从这个角度看,内格尔的论证依然具有“知识论证”
的一般特征。
既然如此,那么编者对于杰克逊思想实验之有效性的疑虑,或许也可以被施加于内格尔的思想实验:他是不是也像杰克逊那样,混淆了知识论和形而上学呢?进而言之,一个物理主义者或许未必需要去否定这个观点的有效性:一个有机体必须真实地实现蝙蝠的知觉系统所具备的功能,它才能真正具有其所具有的现象感受。
很显然,这个观点至少是和金在权所刻画的弱随附性论题相容的,而且,只要在这个观点之前加上模态词“必然的”
做修饰,它也可以和金在权所刻画的强随附性论题相容。
另外,恐怕没有一个严肃的物理主义者会承认,对于蝙蝠的知觉系统的物理知识的获取能够担保相关现象知识的获取。
如果这样的一个物理主义者仅仅支持弱随附性论题的话,那么很显然,他至多只能说,一个有机体的物理运作,若在知识表达上和关于蝙蝠的知觉系统的物理知识表达不可分辨,那么该有机体就和蝙蝠分享了共同的现象感受。
但这个说法显然没有告诉我们这个感受的内容到底是什么。
若这样的一个物理主义者还支持强随附性论题的话,那么他会说,特定的知觉器官活动类型和特定的现象感受类型之间存在着某种跨可能世界的桥律——但在内格尔的原始表述中,他仅仅允许物理主义者知道的,乃是关于知觉器官活动类型的物理知识,而不是上面所说的桥律。
所以,对于第一种版本的物理主义来说,内格尔显然赋予了其过多的解释任务,而这些任务是这类物理主义所无法承担的。
与之相对照,对于第二种版本的物理主义来说,内格尔为其提供的信息又过少,以至于物理主义的解释机器或许会因“输入匮乏”
而无法开动。
总之,内格尔所攻击的物理主义立场,可能并不是物理主义者自己所愿意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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