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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同样不能否认的是,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在方法论上也仍然有相当明显的形而上学色彩,比如过分夸大某一因素的作用,或是过分强调非理性因素、无意识结构在决定人的行为中的作用,或是把哲学问题简单地归结为是语言问题,等等。
确实,西方的哲学理论、心理学理论、文艺批评理论等都比较重视创新性和独特性,新理论迭出,流变性很快,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为了强调独特、创新,为了引起注意而故意走极端、用一种片面反对另一种片面、抓住一点不顾其余的倾向。
这是我们在研究和吸取西方哲学的成果时应予以充分注意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变革建立在其实现的“实践论转向”
的基础上,正如刘放桐先生所指出的那样,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革命性变革是在从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转向的背景下发生的,并深刻地推动了这种转向,并与其他属于现代哲学的流派有着一些深刻的共同之处。
[1]这也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对近代哲学的批判是一种整体性的基础性的批判和超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也绝不可能在近代认识论的基本框架中顺向地承继旧唯物主义路线,只是进行一些修补,比如去掉其形而上学性,强调认识过程的辩证法,或增加一两个范畴,如加上实践范畴,就能建立起来的。
我们过去长期受苏联哲学的影响,按照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条路线斗争的基本模式来理解哲学发展,我们过去讲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有根本区别,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这些都是很对的,但由于没有意识到传统认识论作为认知论的固有局限,所以基本上还是在传统框架内理解主体与客体及其关系。
我们虽然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强调能动性,但一方面把实践当作是认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来处理,不可能全面揭示实践的丰富内容;另一方面则仍是沿袭着“理论人”
假定来看待认识主体和认识过程。
在这种抽象的理论关系中,主体作为实践主体的丰富性不见了,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所造成的主客体双方的变化也不见了。
甚至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或多或少地混淆了主体和主观概念,既然主观是第二性的被客观决定的东西,是被派生的后来才有的东西,所以也就不敢承认不敢讲主体和客体的相互规定、互为前提,倒是因袭着旧唯物主义物质决定意识、客体决定主体、主体反作用于客体的思路来理解、讲解主体的能动性,或如一些同志所说,是在机械反映论的基本框架内理解、讲解能动的反映论。
新时期以来,实践唯物主义的提出,使实践范畴脱出了既往认识论的范围,成为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的首要的观点,成为带有世界观意义的范畴,对实践主客体、历史主客体的研究,也都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主客体关系的理论。
在这个背景下,哲学界对既有认识论的缺陷和不足作过诸多批判,认识论研究一时成为哲学的热点,一些同志提出了“全面反映论”
、“选择论”
、“建构论”
等,对既有认识论的不足进行了弥补。
在国内价值理论研究中,大多数研究者承认主客体分析范式的合理性,坚持从主客体关系中来研究价值现象。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有一些同志提出,为了深化价值理论研究,有必要在研究方法上予以创新。
他们认为,从主客体关系的框架研究价值问题已经面临穷途,把价值理解为是客体的存在、功能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关系,只能勉强解释物对人的价值,或者说在分析客体的价值时还差强人意,但无法解释和说明人的价值问题和人道价值问题。
因为在分析人的价值时,这种思路必须先把人当作客体,对人先作客体化的处理,认为人的价值就是作为客体的人对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的满足,按此逻辑,人的价值就是作为客体的价值,而在人作为主体时就没有价值。
他们认为,“主客二分”
的方法是近代认识论形成的方法,在现代西方哲学中受到广泛的批判,我们也应该借鉴西方研究者的成果,抛弃至少是限制从主客体关系角度研究价值问题的思路。
我们认为,价值理论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从方法论角度进行反思,在研究方法上予以创新,这是一种很有见地的观点。
但现在的问题是,不能把西方现代哲学对近代认识论的“主客二分”
的批判简单地照搬到国内学界,或者说,不能不加分析地把近代认识论对主客体的理解当作是对于主客体问题的唯一理解。
至少,马克思主义在实现哲学的实践论转向时,对主客体的全面而辩证的理解是不能归诸近代认识论的主客体理论的,相反,马克思主义的主客体理论超出了近代认识论的框架,是对它的全面扬弃。
尽管说我们过去的哲学理论受苏联教科书的影响,把主客体主要看作是认识论范畴,有一定的片面性,没有达到马克思理解的水平,但这毕竟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种误解。
在我们已经逐渐地消除了这种误解,从人类实践的高度全面把握主客体关系的丰富内容的时候,再无视我们的这种进步,把我们经过拨乱反正了的马克思主义主客体关系理论混同于或归结为近代认识论的“主客二分”
理论,就是一种不符合实际的看法,这种态度也是不太严肃的。
实践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更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这也就意味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主客体不再仅仅是认识论的范畴,而是整个哲学的基本范畴,是具有世界观意义的基本范畴。
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的革命性变革,是与这一点密切联系并以之作为基础和标志的。
众所周知,西方哲学从古代到近代的发展,一个重要标志是以认识论代替本体论而成为哲学的中心问题,即人们通常说的“认识论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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